流失面积74万平方公里 土壤每年侵蚀量22亿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流失危及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记者吴焰报道:山丘区30—50厘米的土壤厚度,每年流失掉的最厚达0.6—1.5厘米;三峡库区19个县(市、区)的侵蚀退化土壤面积占总面积的93.7%———发生在长江流域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正值《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环资委、水利部邀请专家,日前在武汉召开了“21世纪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就此建言献策。
水土流失是长江流域的头号环境问题。按照80年代中期遥感调查,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近74万平方公里,其中水蚀和风蚀面积达62.22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34.6%,水土流失区土壤年侵蚀总量估计达22.4亿吨左右。这一数字同时意味着:无论是水土流失面积还是年土壤侵蚀总量,长江已居我国各大流域之首。
来自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材料进一步证实:水土流失不仅导致生态恶化,加剧下游洪灾,最为严重的是极大破坏了土地资源。一些严重侵蚀的土壤,其各种养分含量仅为轻度侵蚀土壤的1/5至1/10。贵州毕节地区裸岩和砂砾化土地面积平均每年以1333—2000公顷的速率递增。耕地的丧失直接动摇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指出:作为拥有全国1/3人口、1/4耕地面积、2/5工农业总产值的长江流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特别是近些年来,长江经济带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在即,加快治理长江流域的水土流失,是关系到下游长治久安、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过11年的努力后,到2000年底,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6.82万平方公里,但是,也就在这一时期,全流域每年仅因开发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仍高达1200平方公里,上中游目前有近50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针对这些现象,全国人大环资委和水利部负责人强调:必须继续加大《水土保持法》执法力度,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不合理人为活动对水土资源造成的破坏。
(2001年07月24日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