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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为长江上游地区重建绿色生态屏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8-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网昆明8月16日电(记者穆东  周方)“中华环保世纪行--保护长江生命河”记者团近日在云南采访时了解到,大规模的“退耕还林”正在为水土流失严重的长江上游金沙江重建一道绿色生态屏障。
  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十四个部委联合组织的这个记者团在位于云南省西北部的丽江地区看到,昔日的荒山秃岭已被郁郁葱葱的林木和草地覆盖,原有的坡地农田种植了茂密的林木。自从1998年该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共完成人工造林3104公顷,幼林抚育53170公顷,退耕还林1300公顷,营造生态公益林12100公顷,经济果林550公顷,总投资2.26亿元。
  此外,全区完成苗圃建设30多公顷,育苗1248万株;建立森林管护所(站)69个,管护点397个。
  丽江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嘉勋说,50年代后期,丽江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只有1200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土地面积的5.9%,植被覆盖相当好。1987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猛增到4800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5%。由于日趋严重的水土流失,位于金沙江中下游的丽江自然灾害逐年增加,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四年一遇的洪旱灾害到二十世纪末已是年年发生。
  为了切实治理水土流失现象,1998年,丽江地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停止长江上游天然林采伐的决定,全面禁伐天然林,并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丽江地区是云南省的重点林区之一,70年代初,全区共有林业用地15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2.9%,森林覆盖率达40.3%。当时,由于丽江地广人稀,交通闭塞,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良好,充分发挥了森林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减少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对长江上游流域安全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但由于近三十多年的过量采伐森林和毁林种田,致使该地区的天然林资源锐减,到1984年,森林覆盖率下降到27%。从80年代开始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实行有计划的采伐使森林资源锐减的势头得到了初步的遏制,森林覆盖率恢复到了目前的40.3%。
  陈嘉勋说,经过人工造林培育起来的次生林和中幼林,林相单一,生态功能下降,不利于控制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只有通过天然林禁伐和原生林保护才能建立起有效的生态保护体系,促进长江上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他同时指出,“退耕还林”可以为子孙后代提供更多的天然森林资源。他说:“现在的耕地也许还只能成为人工林地,还不具备最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但几百年后,这些人工林将成长为一片片繁茂的天然森林,为我们遮风挡雨,创造新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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