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正式启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12-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社武汉12月2日电(周长征高友清)11月底,长江水利委员会向长江流域10个县下达了8000平方公里的水土保持保护面积任务,标志着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正式启动。
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介绍,从今年起连续用3年时间,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将实施这一工程,实施的范围主要包括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湖南、江西9省市10个县,项目总经费900万元,每年300万元,平均每个县每年安排经费30万元。
这10个县现有林草植被较好,水土流失属轻度或中度为主,通过其他水土保持辅助工程能使生态得到自我恢复;水土保持机构技术力量较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成效较好,面积一般不小于300平方公里。通过3年实施,这10个县的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将达到8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80%以上,林草覆盖面达到70%以上,无毁林开荒现象,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止,生态环境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