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追踪”系列报道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2-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打造绿色生态屏障(环保篇)
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 王金生 余继跃
水利工程可防洪减灾,造福人民,本身即为一项环境保护工程。但是,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又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自建设初期始,即对生态环境高度重视,不仅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上争创一流,在工程环境保护上也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隐蔽工程点多、线长、面广,投资大、要求高、周期短、施工难,在建设过程中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难免产生消极作用。为了沿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长江建管局在工程建设的每一阶段都考虑并采取了积极、慎重的环境保护措施。如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投标人的环境保护责任条款;针对施工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防渗墙对堤内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研究”、“防渗墙墙体材料试验研究”、“护岸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模型试验研究”等有关课题研究;根据施工需要,专项研究制订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这是国内第一个针对某个建设项目制订的较系统、全面,可直接操作的施工环境保护作业指导文本;施工期间,在多数重要标段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
施工材料的选用及开采有讲究
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尤其是护坡护岸工程需要使用大量石料,其开采及使用势必对沿江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减轻石料开采对两岸山丘的损伤,长江建管局在工程设计阶段就进行研究,根据不同堤段的施工技术要求,寻求替代或减少使用石料的办法,推广使用混凝土铰链沉排、模袋混凝土(砂)、混凝土块护坡等技术,并取得一定效果。
为了减少对土地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长江建管局要求土、石料场尽量选择在无居民点、荒芜地、不适宜植被生长的山地和丘陵地,尽量避开经济林种植地、规划发展地、育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生活饮用水源地,开采面应尽量选择植被密度低的地方,开采前要对施工区的珍稀林木或古树进行必要的移植处理,不得随意损毁和砍伐。料场及其施工开采坡面不得阻断或潜在性污染下游作为生活用水源、渔业用水源和农田灌溉水源的主要地表径流。这些要求若因条件所限无法满足,则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物料开采应按国家法规和规范要求,防治水土流失并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护设施建设要与料场开采同时进行,同时要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根据料场施工设计,确定料场开采完工后植被的恢复和景观美化方案。
施工中的具体操作有要求
施工前在拆除有关建筑物时,为了防止拆除物和残留物损害地貌景观和形成弃渣流失,要求拆除物及时清运到弃渣场。弃渣场应尽量避开坡地,选择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不得已而选择在坡地的弃渣场应在地势较低的一侧建临时挡渣墙,以防止弃渣从墙顶漫出。
施工应尽量避免损害树木。确实妨碍施工的珍稀林木或古树木,要委托林业部门实施移植。为了防止施工占地表层土的损耗,要求将施工开挖地表面40~80厘米厚的表层土剥离,留存他处,用于迹地恢复。如果施工后形成非土质开挖面不能恢复的,应将表层土覆盖到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
浆砌石护坡施工中,为了防止因水泥砂浆废水的排放而污染水质,要求砂浆应按施工设计要求调制,防止浆砌时出现坡面溢浆,混凝土或砂浆砌面养护水不得自由排放,应建挡浆墙或通过临时排水沟集中收集处理。
防渗墙施工中,针对容易出现水泥浆漫溢造成污染的情况,对储浆池的布置、建安也提出要求。如储浆池应选择废弃沟渠、坑洼地,水泥浆废液应通过沟道引入储浆池,有条件的还应在储浆池地势较低侧建造沉降池。
穿堤建筑物施工中,在对水面以上建筑物的裂缝和蜂窝进行水泥砂浆或含混凝土物填筑、护砌时,其下方应用防水布进行隔护,避免漏落物淤积和污染河道水体。隔护收集的弃渣和使用完毕的隔护布料应移至弃渣场处理。建筑物下游200米范围内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鱼类产卵场的,不得向水体排放废水,应用防水布进行隔护,将废水引至地面处理。
施工迹地进行平整并恢复植被
工程完工后,施工迹地应进行了土地平整和表层土覆盖,同时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迹地绿化在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堤防工程需要的基础上,尽量结合美化需要。绿化重点包括堤内保护区绿化,弃土石渣场绿化,取土场、石料场绿化,堤外防浪林建设等。
堤身坡面以植草为主,涵闸宜采用园林式绿化布局,施工迹地宜采用自然草坪的形式。按照这些要求,武汉的长丰闸、马鞍山的月亮湾、赣抚大堤的丰城等堤段的植被恢复良好。湖北鄂州樊口大闸旁的雷山坡整治,将滑坡治理、道路整修和景观绿化有机结合,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