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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分投入 地方十倍干劲赣江流域水保治理闪亮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5-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记者 谢元鉴  
    日前从江西省水利厅获悉,在过去一年中,该省水土保持主要工程项目之一——赣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完成投资近90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171公顷。在质量、进度上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组织形式等方面也有新突破,为该省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了新的技术和经验支持。
  赣江流域是全国八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之一,也是江西省起步最早的治理项目。十几年来,重点治理区由1个县扩大到10个县市。在对这10个县市2001年度治理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结果显示,10个县市开展重点治理的小流域达86条,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0171公顷,完成投资8916.88万元,其中国家投入900万元,群众自筹7803.48万元,农民投劳627.3万个工日。
  与成绩同时让人眼亮的是,各县市重点治理工作普遍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当做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以及治理江河的重要工作来抓,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地方经济紧密结合。各县均调整充实重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县领导为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水保重点治理列入县、乡两级政府考核目标;县长与项目所在的乡镇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责任明确,组织有序,部门间通力协作。二是加大宣传投入,创新宣传形式。除利用水保宣传周、宣传日,集中举办水保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出动宣传车,播放专题片,树立水保宣传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水保宣传标语,邀请分管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等宣传活动外,还积极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水保一线进行广泛采访报道。一年来,10个重点治理县市用于水保宣传的投入达80多万元。有效的宣传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各地根据实际,突出水土保持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主体作用,加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林草植被建设,特别是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大封禁管护力度。在工作中实施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技术承包制、专业队制和工程合同制,严格项目验收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效益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巩固重点治理成果。突出抓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三权一方案”的落实。一年来,共编制水保方案1712个,审批1706个,查处违法案件60多起,征收水保规费330多万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费3500万元。五是继续深化水土保持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股份制、租赁、承包和拍卖“四荒”使用权等多种办水保的形式,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各行各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开发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增加水土保持投入,走“政府引导和依靠市场、依靠社会办水保”的路子。六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百喜草、胡枝子、木荷等优良水保植物品种和“猪、沼、果”工程的推广力度,仅百喜草种植面积就超过1000公顷。“九五”国家科技推广项目“南方花岗岩剧烈侵蚀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成果在兴国、于都、宁都、石城、瑞金、会昌等6个重点治理县72条小流域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重点治理的科技含量。于都、会昌等县还加大了崩岗综合治理防治力度,探寻了一条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有的地方在水土流失区试种木豆、芦竹等,还有效地促进了流失区植被建设,取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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