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思路 扎实工作 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长治”工程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熊铁
(2002年6月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第十二届国际水土保持大会胜利闭幕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第十四次工作会议今天在湖南省怀化市召开了。水利部陈雷副部长到会并将作重要讲话。这将对我们开好这次会议和搞好今后的“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支持。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一年来“长治”工程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交流各地在防治工作中的新做法和新经验,安排部署2002年度防治工作。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转变作风,促进落实,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长治”工程建设。现在,我代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作工作报告。
一、2001年“长治”工作新进展和新特点
过去的一年,“长治”工程建设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方针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水利部提出的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各项事业全面推进,实现了“十五”良好开局。
(一)重点治理稳步推进,大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
据统计,“长治”工程当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57.47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的97.4%。其中,完成坡改梯51.95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204.17万亩,栽植经果林100.56万亩,种草18.64万亩,封禁治理178.56万亩,保土耕作39.74万亩。实施预防保护面积8000 平方公里。防治并进,精品增多,综合防治水平有新的提高。
在认真总结“长治”工程精品小流域建设和样板县创建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去年,委员会办公室在重点防治区的6个地区、40个县正式启动了大示范区建设活动。计划经过五年的努力,在“长治”区建成一大批区域特色鲜明、规模在数百乃至上千平方公里、防治水平较高的综合示范大样板。
大示范创建活动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甘肃省先后两次召开座谈和研讨会,研究部署大示范区建设工作,确立了以治理西礼黄土丘陵沟壑区、徽成盆地丘陵区和陇南土石山区三个类型区为重点,以高效治理全方位开发为主线,以建设精品工程为重点,把坡面径流利用与“九龙治水”的模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多功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的工作思路。贵州省提出,以贵阳至毕节的高等级公路沿线为纽带,建设融山川秀美、绿色产业和科技示范为一体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通道,并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建设大示范区。云南楚雄州在创建工作中,明确了州、县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各自探索的重点,展示元谋的大户治理、姚安的水保林种植技术、楚雄市的城郊型水土保持,并加强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其他各地,也都从当地实际出发,按照发展特色、深化提高、规模连片的原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二)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启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和长江源头区预防保护工程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精神,2001年,委员会办公室经各省推荐,确定在云南姚安等10个县(市、区)进行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首批试点。旨在通过封禁治理、辅助能源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建设基本农田、生态移民、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成果管护等多种途径,促进生态自我修复。目前,各地的试点工作已按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实施方案展开,力争在3年时间内出经验、见成效,为大面积推广做好示范。
万里长江始于源头,搞好长江源头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的精神,2001年正式启动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工程以预防监督为重点,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源头区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同时,建立健全区域水土保持法规制度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退牧还草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最大限度地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轨道。工程首先在源头区青海省曲麻莱、治多、杂多3县和格尔木市开展,土地面积10万平方公里。目前,预防保护工程正以建立机构、健全制度为突破口,有序展开。
(三)四期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六期工程高标准启动
“长治”四期工程从1997年开始,在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努力下,较好完成了各项防治任务。2001年,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四期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四期工程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94.8 km2,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0%,各项措施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工程完好率达90%以上,水保林、经果林保存率在80%以上,达到了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标准。
各地在四期工程实施中,坚持开发性治理,加大植被建设和封禁治理的力度,并涌现出一批有特色、效益好的成功典型。贵州赤水市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入手,突出抓好以种竹为主的植被建设,大力发展竹产业和旅游业,4年中,共营造以竹类为主的水土保持林4.56万亩,治理区植被覆盖率较治理前提高89.5%,实现坡耕地退耕还林3.2万亩。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根据区内地势特点,形成以环山灌渠为界,渠下开发名、特、优、新经果林,渠上营造水保林和水源涵养林,坝地建设基本农田,种植反季节蔬菜的治理开发体系,实现了山上绿化、山下增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湖南在四期工程实施中,注重学习先进经验,大力推行开发性治理和坡面水系建设并博采众长。
继四期工程竣工后,“长治”六期工程全面启动,范围涉及云、贵、川、甘、陕、渝、湘7省(市)62个县(市区)。为确保六期工程在科学的规划指导下实施,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成立了设计专班,落实人员及经费,深入实地收集资料、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要求,就小流域初步设计组织专门的技术培训。同时,严把审查、审批关,逐一审查,选优汰劣,保证了成果质量,为项目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长治”六期工程是在水土保持新形势、新思路指导下启动实施的。从今年年度检查情况来看,各重点县积极调整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的指导思想,落实分区防治战略,注重生态修复,工程起步良好。
(四)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长治”工程增添活力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求和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一年来,各地结合具体实际,在实施组织形式、建设管理机制、投入机制、治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创新。
一是适应农村费税改革要求,推行农民投工承诺制。云南省水保办下发了《关于在小流域治理中实行群众投工承诺制的通知》,对实施“长治”工程的乡、村,要求其村民大会形成投工投劳的决议,与村民签订协议,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湖北、陕西的部分县也在“长治”工程实施中推行农民投工承诺制,保障了工程建设的用工需求。
二是在水土保持项目管理机制和实施组织形式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四川、云南、湖北等部分匹配资金比例较高或多部门资金捆绑使用的地区,结合“长治”工程特点,在典型示范工程和骨干项目实施中,推行“三制”或组织专业队伍施工,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河南西峡县坡改梯采用机械化施工,既提高了工程质量,又节约了投资。以县为单位的“报帐制”,得到广泛推行,不少县(市、区)已将治理所需的部分物资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三是加大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力度。各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拍卖“四荒”使用权等多种形式,调动集体、单位和个人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加快了治理步伐。四川、重庆、湖北、甘肃等地在小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把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村城镇化建设、“保护母亲河”、生态旅游等项目的资金捆绑使用,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统一开展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整体效益,提高了工程的规模、质量和效益。陕西省项目区连续几年通过租赁、拍卖等形式,共出让“五荒”地42万亩,吸引社会资金达4000万元。重庆市2001年全市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单位和个人达253户,其中承包治理500亩以上的达17户。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将治理成果作为股份,引进有投资能力的私营业主进行后期投资与管理,保证了治理成果的后期管护及后续效益的稳定发挥。江西省修水县采取“反租倒包”的办法治理荒山,即由村委会向农民租赁荒山,村委会再租赁给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的单位或个人,对荒山进行开发治理,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已吸引社会资金760万元,建立蚕桑、板栗、石榴、药材等特色产品基地6.5万亩。
四是治理模式不断创新,措施配置不断优化。坡面水系建设被广泛推广,成为“长治”工程的一大特色。四川省凉山州将扶贫移民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加快了陡坡地退耕步伐。陕西省丹凤县,针对植被条件较好的实际,主治沟道,兼治坡面,达到“沟台耕地方田化,坡面耕地梯田化,水利设施配套化,防洪工程标准化,封禁管护制度化,整坡建园规范化,村容村貌整洁化,流域治理公园化”目标。
(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迈上新台阶
经过多年的努力,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健全、规范,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步入法制化轨道,“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向纵深推进,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已初步扭转了被动落后局面,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认真抓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流域内16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地(市、州)及有关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保(1999)315号文要求,加强领导,力促规范,全部通过验收。与此同时,长江委组织的11个地(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的规范化示范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预期目标。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长江流域有17个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和23名先进个人受到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和人事劳动教育司的联合表彰。
二是狠抓监督执法。各地以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为突破口,狠抓“三权、一方案、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云南省水利厅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当年的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等重点工程建设中,所有项目都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设施的投资。贵州省先后组织审查了纳雍火电站等一批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对已批准实施的崇遵公路、乌江渡电站、株六铁路复线等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四川省遂宁市在省人大、水利厅多次检查督促下,经过努力工作,促使白禅寺电力工程、遂南高速公路、涪江堤防等工程相继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重庆市紧紧抓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渝采访之机,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行为进行曝光,不仅有效促进了本市的监督执法工作,而且在流域上下乃至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湖北省克服困难,顶住压力,查处了京珠高速公路人为水土流失案件,责令建设单位补缴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三是抓恢复治理示范工程。近几年来,特别是在规范化建设的推动下,各地在加强“两费”征收的同时,积极开展恢复治理。江西省61个县(市、区)共建恢复治理工程673个,治理面积320多平方公里,返还治理投入近1亿元。四川省近两年共建各类水土保持恢复治理示范工程160多个。云南省共建恢复治理示范工程138个,返还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的规费2.3亿多元。湖南省共建立恢复治理示范工程129个,治理面积187平方公里,投入7000多万元。同时,流域内还涌现了一大批水土保持“三同时”示范工程。
(六)水土保持宣传声势浩大,成效显著
各地按照水利部、中宣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水土保持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长时间、多层面、大范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各省(市)普遍召开了大规模、高规格的座谈会,甘肃省、江西省在省会市中心广场举办了大型纪念活动,重庆市在市广播电台开通水保热线,群众参与踊跃。重点防治区还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播放专题片、开辟专版专栏、树立宣传碑(牌)、举办图片展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大张旗鼓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效果很好。
去年,委员会办公室及防治区各省(市)水保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中宣部、水利部等14个部委联合组织的 “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活动以“搞好水土保持,再造秀美山川”为主题,历时103天,行程1万多公里,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百余名记者,深入到“长治”工程区,发送了大量有价值的报道,对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极好的宣传、促进作用。在此期间,全国人大环资委、水利部在武汉联合组织召开了21世纪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引起了较广泛的关注。
2001年水土保持宣传的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和效果之好都是多年来少有的,必将对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七)水土保持监测、科研和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在各省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展很快。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即将全面建成,绝大多数省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相继成立,并落实了人员和专项经费,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有的还建立了部分分站。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不仅开始在水土流失遥感普查中发挥技术骨干和核心作用,而且为重点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信息化建设日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步伐加快。委员会办公室在组织“长治”工程第六期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中,开发了小流域初步设计辅助软件,大大提高了重点县的规划水平和工作效率。湖北省省厅与市(州)、县(市、区)水保部门之间实现了计算机联网。云南、四川省各重点治理县均普及了计算机,并应用到日常办公和制图中。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地还普遍开展了实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陕西省实施10万亩银杏丰产示范园技术推广,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区域主导产业奠定了基础。湖北省重点县大力推广应用集雨窖灌、节水灌溉、容器育苗、果苗嫁接、生物护埂、坡面水系配套等水保实用技术,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林草措施的成活率。云南省牟定县水保办与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开展滇中高原山地型退化生态系统的水土保持功能及修复的机理研究。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坚持站点预警与群测群防两手抓,进一步优化了站点布局,理清了工作思路。甘肃武都北峪河和四川宁南后山预警点各成功预报泥石流灾害一起,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群测群防捷报不断,为长江上游防灾减灾作出了新的贡献。
2001年,“长治”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进展仍不平衡,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管理工作仍是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资金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计划任务安排不当的现象依然存在,监督检查不严和技术服务不到位等方面。二是在体制、机制、科技创新力度上还很不够。一些地方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管理机制、政策措施,不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影响了“长治”工程的实施。三是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反馈不够及时,手段落后,规范性差。四是基础工作薄弱。一些重点县的前期工作仍满足不了项目发展的需要,基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对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应用重视不够,不注重总结的现象仍很普遍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逐步解决。
二、2002年度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2002年,“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思路,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推动“长治”工程向新的、更高的水平发展。2002年度“长治”工程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122平方公里,实施预防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全面加大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大示范区建设和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以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长江源头区为重点,继续强化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规划、科研、监测等基础性工作。
(一)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加强对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以1997年8月江泽民总书记发出治理水土流失、再造秀美山川伟大号召为起点和标志,我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密切关注,高强度投入、高速度推进、高标准要求是新时期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显著特点。重点防治区各级领导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把握水土保持工作的时代特征和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
一要提高认识,突出地位。近几年来,重点防治区各级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领会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精神,水土保持意识大大提高。当前,一方面要从维护长江生态安全、促进全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的高度,不断提高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建设的大局观和自觉性;要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客观需要和人民群众迫切的要求,增强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更要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财政预算,机构设置,目标政绩考核等具体施政环节上,充分体现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突出水土保持工作的应有地位。要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长治”工程建设领导体制。要按照江总书记在今年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治”工程目标考核制度。在重点防治区要建立这样一种机制,就是考核干部政绩,不仅要有经济等方面的指标,还要有生态指标,而且要特别注重后者。
二要明确思路,善于指导。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生态优先,强化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既要坚持综合治理,又要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既要依靠政府推动,又要重视市场机制、凝聚社会力量。既要把改善生态、支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主线贯穿到水土保持工作中去,又要将水土保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以及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重视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问题。
三要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科学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明确治理的重点,保护的重点,监督的重点,并落实措施,扎实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各类生态建设项目的协调,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归口管理和宏观指导,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新格局。
四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作风问题,关系党的事业兴衰;作风好坏,决定“长治”工程成败。要注意克服少数领导中存在的只重要经费、要投资,不重抓落实,或简单以投资多少决定重视程度的消极思想倾向,以对国家负责,对当地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好各项生态建设工作。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治理一线,及时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要反腐倡廉,勤政为民,献身水土保持事业。当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级领导一定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精力,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领导,精心指导,扎实推进大示范区建设
抓好示范,带动全局,是搞好“长治”工程建设的重要经验。开展大示范区建设既是加快“长治”工程区域化发展进程、提升整体工程形象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生态环境建设新形势,充分发挥工程龙头带动作用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意义,扎实有力地推进这项工作。
各地要学习借鉴贵州毕节地区的经验,加强对大示范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既要立足于扎扎实实完成“长治”工程年度治理任务,逐步实现大示范区建设目标;又要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合力创建,共同推动。要做好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检查指导。既要坚持成功经验,又要注重总结提高和推广应用新机制、新技术,使其既具有规模上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更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典型示范作用,体现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水平。水是水蚀区土壤侵蚀的主要动力,也是生态环境和农业的关键要素。大示范区建设要更加注重在“水”字上下工夫,加强坡面水系建设,充分展示“长治”工程的特色,使其成为水土保持径流调控理论成功实践的典范。大示范区同样要引入竞争机制,择优扶持、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各省市可根据《创建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示范区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级开展“长治”工程大示范区建设工作。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抓示范与促全面的关系,确保“长治”工程整体向前推进。
(三)认真试点,积极推广,进一步探索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新途径
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是水利部党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我国几十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践经验,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而作出的重大举措,是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的一次新的重大调整,重点防治区各级领导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自觉转变工作思路,抓好贯彻落实。
搞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在同一个层次上把握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在谋求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和各个具体环节上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尽可能减轻伤害,控制危害,将全社会的行为引向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轨道,不能把它简单等同于封禁治理。要认识到不是所有的流失地都要通过人工治理才能达到目的,而是有相当一部分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依靠自然的力量修复。
生态修复则是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一是要科学划定生态修复区,二是要找准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有的放矢;三是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和各类辅助性措施,全面推进;四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生态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生态系统管理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精神,按照批复方案,认真实施,出经验,出成果。今年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再启动100个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地要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继续抓好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的实施,开展南水北调水源区的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确保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长治”工程管理水平和防治效益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是“长治”工程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当前着重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力争取得突破。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择优扶持原则,加强检查监督,严肃计划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年度检查结果,向各省(市)提出对部分县任务计划的调整意见,希望各省遵照执行。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机制。一方面要根据农村费税改革的新精神,学习云南省的做法,在“长治”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农民义务工承诺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同时要通过优惠政策激励和严格兑现投劳补助等多种手段,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群众投劳补助要张榜公布。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要继续积极探索通过租赁、股份合作、拍卖“四荒”使用权、大户治理等多种形式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的新途径,拓宽投资渠道。同时要注重加强和规范对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扶持和指导。对大户治理的扶持要符合政策规定,其资金扶持原则上不能高于当地同类水土保持项目的平均补助标准。要注重规划管理,搞好技术服务。要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进度付款,并诚实守信。
四是要积极探索水土资源开发经营管理的新机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投身水土资源开发经营,使企业成为开发、经营、管理的主体,自主决策,责权落实。对水保工程要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搞活经营权,鼓励个体承包、科技承包,建立良性循环机制。要积极扶持、培育水土资源开发经营的龙头企业,大力推广“公司加农户”、“企业连基地”的经营管理模式,把在信息、技术、管理上处于弱势的农民从市场风险中解放出来,千方百计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引导农民致富,促进农民增收。
五是要积极探索符合水土保持项目特点的建设管理新机制。在建设资金比较充裕,农村劳力比较缺乏又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企业的地区,对水土保持骨干工程,可以参照大型建设项目的做法,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项目法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三制”。但要切实加强管理,作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滋生腐败,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项目上,可以组织专业队施工。
在改革和创新的过程中,相应的制度建设一定要跟上。今年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前期工作、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目标考核等环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长治”工程的项目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新的实际和新的要求,更能规范和加强管理,更好促进改革创新,从而推动“长治”工程蓬勃健康发展。各地要把资金管理作为一项突出环节来抓,严格财务制度,强化财政、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管好用好国家资金。要根据财政改革加快推进的新形势,本着有利于工程建设、有利于强化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努力探索既满足水土保持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又符合财政改革总体要求的财务管理办法。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以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为根本目标,更加注重执法成效。要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效,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素质,优质服务,提升形象。要继续以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落实“三同时”制度为核心,把监督管理的重点逐步由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转向监督检查环节上来,联合多部门力量,狠抓“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不留死角。今年,水利部将与国家计委、经贸委、环保总局、交通部、铁道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对西部120个已批国家大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地要积极配合,并抓住机遇,打开局面。要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作好水土保持方案的后续设计工作,推行水土保持监理制,把水土保持方案落在实处。同时要重视农业、农村领域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划分禁垦范围,公告并设立标志,严肃查处陡坡开荒行为。要继续加大对人为水土流失案件查处力度,教育全社会。要以江泽民总书记再造秀美山川伟大号召发表五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水土流失防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的函》精神,加大库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人为水土流失调查,提出防治规划并上报,最大限度遏制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流域10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示范建设试点城市,要认真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取得显著成效。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工作,要坚持“政府负责,站点预警,以点带面,群测群防”方针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求,强化管理,完善机制,确保站点万无一失,群测群防取得新成效。
(六) 加强科研,强化水土保持基础工作
科技创新是推动“长治”工程建设的重要动力,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水土保持科研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防治水平和效益。今年,委员会办公室将围绕关系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合优势力量,组织开展大型课题研究,力争在3到5年内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回答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共同关心的焦点问题,强化流域水土保持的理论基础。各省(市)围绕防治重点和技术难点,开展不同层次的科学研究,指导水土保持实践。同时要在“长治”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化,特别是等高植物篱技术和优质草种植技术,优化措施配置,提高防治水平。要建立健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加强科技培训,提高水土保持队伍的科技文化素质。
要加快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各省(市)要在完善监测总站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监测分站建设,早日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要在重点县大力普及推广计算机技术,积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提高办公效率和成果质量,加快信息传输速度。要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本底数据库建设,早日实现定期公告水土流失状况的目标,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3S”技术,重点县要注重小流域水土保持观测和研究。
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和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完善《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长江上游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的前期工作步伐,争取早日立项实施。要进一步提高小流域综合防治设计水平。要高度重视统计和总结工作,要在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质量上有显著提高。
同志们,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已明,“长治”工程的机遇和挑战并存,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团结一致,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长治”工程建设,以新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