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四期工程高标准达标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6-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新华网武汉6月27日电(记者杨希伟 熊金超)记者从“长治”工程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第四期已顺利通过验收,新一期工程已高标准启动。
“长治”四期工程从1997年开始,在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努力下,较好完成了各项防治任务。经过4年建设,长江水土保持局于去年组织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四期工程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94.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0%,各项措施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工程完好率达90%以上,水保林、经果林保存率在80%以上,达到了小流域综合治理竣工验收标准。
各地在四期工程实施中,坚持开发性治理,加大植被建设和封禁治理的力度,并涌现出一批有特色、效益好的成功典型。
贵州赤水市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入手,突出抓好以种竹为主的植被建设,大力发展竹产业和旅游业,4年中,共营造以竹类为主的水土保持林4.56万亩,治理区植被覆盖率较治理前提高89.5%,实现坡耕地退耕还林3.2万亩。
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根据区内地势特点,形成以环山灌渠为界,渠下开发名、特、优、新经果林,渠上营造水保林和水源涵养林,坝地建设基本农田,种植反季节蔬菜的治理开发体系,实现了山上绿化、山下增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湖南在四期工程实施中,注重学习先进经验,大力推行开发性治理和坡面水系建设并博采众长。
继四期工程竣工后,“长治”新一期工程全面启动,范围涉及云、贵、川、甘、陕、渝、湘7省(市)62个县(市区)。为确保工程科学规划实施,各地普遍重视并加强了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成立了设计专班,落实人员及经费,深入实地收集资料、广泛征求当地群众意见。长江水土保持局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要求,就小流域初步设计组织专门的技术培训。同时,严把审查、审批关,逐一审查,选优汰劣,保证了成果质量,为项目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