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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建设的主体 我国水土保持的样板“长治”工程让800万人脱贫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7-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通讯员 汤进为记者 李华明  从日前召开的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第14次工作会议获悉,“长治”工程已使800多万人脱贫,成为长江流域生态建设的主体和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示范样板。
    “长治”工程从1989年实施以来,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万平方公里,使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治理区荒山荒坡面积减少了84%,林草植被覆盖率从26%提高到46%,1700万亩坡耕地得到治理,900万亩退耕还林,土壤侵蚀量减少74%,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1.8亿吨。“长治”工程的实施,促进了治理区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山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使800多万人实现脱贫。
    “长治”工程的成功经验有四条:一是有一个强有力的工程建设组织机构。“长治”工程启动之初,就成立了由有关部(委)、省(市)领导组成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并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长委水土保持局。有关省(市)也逐级层层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二是有一条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防治技术路线。“长治”工程坚持统筹规划、分期实施、规模治理、逐步扩大的原则,以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为重点,建设了一大批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抓住坡耕地这一关键问题,以蓄排灌结合的坡面水系等水利水保工程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退耕还林,并把水土流失治理同区域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三是有一套行之有效、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从工程立项、检查验收到预防监督、科技推广等,委员会办公室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效益。四是有一个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创新的发展机制。“长治”工程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按照分区防治战略,建立不同类型区的治理样板,通过开展示范小流域、示范县以及大示范区建设活动,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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