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秭归县严把“四关”强化“长治”工程项目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8-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杜旭 李顺彩 秦安平(秭归县水土保持局)
位于三峡工程坝上库首的秭归县,是“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县,如何加强项目管理,是水土保持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该县通过实施葛洲坝库区和“长治”一、二、三、五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探索和总结出了依靠“四关”严格水土保持项目管理,效果良好。
一是严把计划下达关。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水土保持治理项目计划的下达分五个步骤:水保局根据分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计划,向乡镇下达意向性治理计划;乡镇水务站根据水保局下达的意向性计划,上报详细工程设计方案,报局审批;局将方案审核意见反馈给乡镇,由乡镇向县水保委员会写出计划请示;局在乡镇上报的基础上,拿出年度治理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县政府批复后,水保委员会下达开工通知,各乡镇组织实施。
二是严把设计程序关。1999年秭归县政府出台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县水保局下发了《水土保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项目管理的原则,凡以计划下达的项目,预算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必须先申报项目设计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实地放线、指导、监督;投资10万元以上的项目,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县主管部门,待批复后按程序设计、组织实施。
三是严把检查验收关。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实行一张图纸管总,一套班子主抓,一个标准实施,一个质量监督,一个管理办法验收。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后,严格按图纸施工和验收,对予未纳入计划的项目、未按图纸施工的项目、达不到验收质量标准的项目,一律不验收。
四是严把资金兑现关。水土保持治理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项目实施报帐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后,结帐兑现直接到工程,减少中间环节,做到专户专帐专款专用,发挥国家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