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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陶景良 刘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9-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的“两个调整”和“两个防治”
 
2002年9月3日 
 
    1999年5月,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调整了农村移民安置政策和受淹工矿企业迁建政策;2001年7月,对三峡库的地质灾害(三峡水库蓄水后有可能发生的崩塌和滑坡)及其上游地区的水污染进行防治。“两个调整”和“两个防治”的实践有力地证明,不但对实现使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十分有利,还对三峡库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重大贡献。
    1 农村移民安置政策的调整
    1.1 农村移民安置政策调整的内容和实施
    农村移民安置政策由就近后靠安置、二三产业安置、自谋职业安置,调整为要因地制宜,把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找门路安置结合起来,要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村移民外迁到库区以外的农村讲行安置。
    湖北省三峡库区的外迁农村移民由原规划的1.2万人,调整为2.5万人,全部在湖北省非库区市、县安置,即出县不出省外迁安置。重庆市三峡库区的外迁农村移民由原规划的7.1万人,调整为10万人。其中,重庆市非库区市、县(江津、铜梁、合川、垫江、梁平)安置2万人;投亲靠友、自主分散外迁安置1万人;出重庆市外迁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11个省、市的农村安置7万人。整个外迁移民安置工作,计划在2003年内全部完成。
    1.2 农村移民安置政策调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
    以重庆市三峡库区下游段的巫山、奉节、云阳、开县和忠县等5个县为例,更能清楚地看到农村移民安置政策的调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这5个县被淹没的耕园地达21.5万亩,需要生产安置的农村移民达22.3万人,而通过开垦荒地、坡地改梯地、调整责任田、工程防护等多种措施能够得到的坡度在25度以下的耕园地只有13.3万亩,仅占被淹没耕园地的61.8%。既如按淹没前的人均耕园地0.96亩计算,安置农村移民的耕园地尚缺8.2万亩。农村移民安置政策调整后,这5个县的农村移民规划出县外迁10万人,就近后靠12.3万人。这就不但可以保证每个农村移民拥有一份不低于当地人均标准的耕园地,还切实避免了毁林开荒、陡坡种植,避免了新的水土流失,有效地保护了库区的生态环境,为农村移民“逐步能致富”、为库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工矿企业迁建政策的调整
    2.1工矿企业迁建政策调整的内容和实施
    工矿企业迁建政策由结合技术改造进行迁建,调整为工矿企业迁建把工作重点、着力点放在结构调整、改进质量和提高效益上来。加大工矿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力度,绝不能搞原样搬迁。对污染严重、产品无市场和资不抵债的国有、集体搬迁工矿企业,要坚决实行破产或关闭;对产品有市场、资产质量好、领导班子强的搬迁工矿企业,通过与对口支援名优企业合作或合资,进行组合搬迁。
    为了鼓励和调动搬迁工矿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国家专门为三峡库区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每一项优惠政策都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具有突破性的,国务院领导同志花费了很多心血,国家作出了很大努力。
    重庆市于2000年初开始在奉节县进行搬迁工矿企业结构调整试点。该县搬迁工矿企业114家,原规划组合搬迁为72家,重新修订规划后,准备破产、关闭67家;相对较好的57家,准备合并为20家与对口支援名优企业相结合。国务院领导得知该县情况后指出,该县在搬迁工矿企业结构调整方面虽然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从整体上看,调整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此后,湖北省、重庆市又重新修订了规划,1599家搬迁工矿企业,准备破产、关闭1012家,占总数的 63.3%;保留的 587家,合并重组为 406家。
    2.2 工矿企业迁建政策调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
    三峡库区受淹工矿企业共有1599家(含商贸运输企业215家)。除6家为大型企业、26家为中型企业外,其余1567家都是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8%;移民补偿静态资金在200万元以下的企业1156家,占72%;在100万元以下的784家,占48.3%。这些小型企业,所有制结构单一,产品结构雷同,多是小水泥、小化肥、小砖厂、小纸厂、小酒厂、小印刷厂、小机械加工厂等。绝大多数小型企业管理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产品没有销路,亏损严重,竞争力差,平均资产负债率达113%,搬迁前亏损面达70%以上。
    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看,上述需要搬迁的工矿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每年排放的近5亿吨废水,达标率很低,不但使重庆主城区、万州区城区、涪陵区城区的3大岸边污染带日趋加重,还使一些县城附近,形成了新的岸边污染带。这些企业还产生大量工业固体废物,据重庆大学实地调查,仅在135米水位回水线以下,这些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就达219万吨,其中危险固体废物18.9万吨;有的随意堆放,有的沿江倾倒,处理率低。每年汛期,洪水都会将沿江倾倒的一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冲向下游,污染长江中下游水体和环境。通过迁建政策的调整,三分之二的搬迁工矿企业实施破产和关闭,三分之一实施组合搬迁工矿企业的废水和固体废物必须达标排放,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地减少大量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源,对生态环境保护无疑做出了重大贡献。
    3地质灾害防治
    3.1地质灾害防治的内容和实施
    三峡水库是一个典型的狭长条带型水库,平均宽度为1576米;当三峡水库蓄水至 175米正常蓄水位时,水库总长度为663公里。水库两岸总共有50多条较大的支流汇入,干流库岸长度加上所有的支流库岸长度总共为5930公里。经过地质部门勘察、论证后预测,三峡水库蓄水后,稳定性好和较好的库岸占90.2%,稳定性较差和差的库岸占9.8%。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移民迁建区内的小型崩塌、滑坡体如不及时加以治理,将会严重影响移民迁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保护库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三峡枢纽工程运行安全和水库内船舶航行安全,保证移民迁建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都十分重视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防治。2001年7月,国务院召开的“三峡工程移民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上,决定成立以国土资源部为组长单位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朱镕基总理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三峡工程是一个整体,防治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建设,是三峡工程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朱总理还特别要求:“对治理工程项目,要快调查、快规划、快立项、快审批、快实施,做到科学论证,简化程序,加快进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地贯彻国务院和朱总理的指示。2000~2001年,国土资源部在原地质矿产部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原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三峡库区20个县、市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包括移民迁建区),在长江委《三峡库区崩滑体处理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2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这个《规划》,现已开始实施。
    3.2地质灾害防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
    三峡库区范围内共有大、中、小型崩滑体2490处,将来全部淹没在水下而不需要治理的有578处;其余的1912处中,需要采取工程治理的617处(2003年6月前近期治理的197处),把崩滑体上的居民搬走、即采取避让措施而不再进行工程治理的553处(近期232处),实施监测预警的742处(近期152处)。
    归纳起来,地质灾害防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是:可以有效保护崩滑体上及其影响区范围内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及时准确的预警,可以有效保护航行船舶的安全;可以保证移民迁建工程基础部分的质量和进度,使移民迁建工程无后顾之忧;为尽快使长江两岸成为青山绿水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证;总之,对上述地质灾害的防治,不但可以有效地防止库区生态环境的恶化,还为库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4 水污染防治
    4.1 水污染防治的内容和实施
    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编制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简称《规划》)并在对该文的“批复”中说:“确保到2003年(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前,完成13 5米水位以下库底垃圾清理任务,完成库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并保证投入运行;到2005年,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ll类标准,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到2009年前,完成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整治,保证库区滞水区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到2010年,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批复”中还强调指出:“《规划》是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经济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主要责任在五省市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监督,做到资金到位,措施落实,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确保《规划》按期完成。”
    《规划》中规定,到2003年,三峡水库蓄水后,严格禁止所有城镇直接往水库排放未达标污水。库区20个区县市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总处理规模159. 5万吨/日;建成库区沿江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0座,总处理规模4. 4万吨/日。2003~2010年将要建成库区城市污水处理厂 4座、沿江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 22座、沿江重点小集镇污水处理设施71座、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总处理规模114万吨/日。库区上游于流及主要支流,到2005年,建成沿江城市污水处理厂51座,总处理规模192万吨/日;2006~2010年,再建成沿江城市污水处理厂58座,总处理规模163.5万吨/日。
    在抓紧治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同时,还要抓紧治理城镇生活垃圾。到2003年,三峡库区将要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厂5座、县城垃圾处理厂16座、集镇垃圾处理厂20座,总处理规模7380吨/日。2004~2010年,三峡库区还将要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厂3座、沿江集镇垃圾处理厂93座,总处理规模2160吨/日。
    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工业废水污染的防治力度。在2003年之前,三峡库区要彻底关闭所有规模以下的造纸(年制草浆3.4万吨以下、年制木浆5万吨以下)、制革(年产皮革10万张以下)、农药、染料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关闭年产5万吨以下的小啤酒厂、年产1万吨以下的小白酒厂。小氮肥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和进步,实现污水零排放。其它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目前,三峡库区各区、县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都正在抓紧建设,上游三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有关市、县的污水和垃圾处理厂,有的正在抓紧设计,有的已经开始建设。
    4.2水污染防治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
    三峡工程建设和三峡库区移民促进了三峡坝区、库区及其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对生活污水及垃圾、对工业废水及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对于保证三峡水库成为“一盆”清水,必将起到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对于保证三峡库区、上游地区及中下游地区的人群健康,保证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转化至关重要。
    三峡工程开发性移民的“两个调整”和“两个防治”,必将以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贡献,以其造福当代、荫及子孙的功德而载入三峡工程建设史册。
作者简介:陶景良,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资金计划司司级专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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