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组织学习新《水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9-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9月5日下午,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胡甲均主持召开全局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学习新《水法》,并结合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工作,座谈新《水法》颁布的意义。
胡甲均局长在学习中谈到,新《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并在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宏观配置等方面规定了流域管理的具体职责。新水法是迄今对流域管理的法律地位规定最明确,对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最集中的一部法律。新《水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重大突破和新的里程碑。胡局长要求大家深入学习新《水法》,认真研读新《水法》,把学习新《水法》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座谈会上大家还谈到,新《水法》的诞生,标志着新时期依法治水进入了一个新的起点,也标志着我们流域机构所肩负历史责任的增加,我们要以新《水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更好地做好流域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新时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