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通过国家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11-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31日讯(记者 谢元鉴 通讯员 姚毅臣)经过五年建设,全国八片水土保持重点防治二期工程第二阶段赣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日前顺利通过由国家水利部、财政部共同组织验收。
赣江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均为江西省水土流失严重、经济发展落后的贫困地区,包括兴国、于都、宁都、瑞金、会昌、石城、赣县、信丰、龙南、广昌等10个县(市)。1997年,10个县水土流失面积均在50万亩以上,而项目区水土流失总面积1689.56平方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10县有6个是国定贫困县,贫困人口达15.58万人。
工程自1998年开始实施,各重点治理县(市)全面贯彻落实江总书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真抓实干,工程建设进展顺利。5年来,累计完成投资52225万元,占计划111.7%,其中国家补助45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50万元,群众自筹46375万元;累计投工2929万个,开展综合治理小流域112条,完成土石方4520.5万立米,完成综合治理面积155597公顷,占计划任务的102%。
经过治理,项目区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7.8%,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9%,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46.3 %上升到73.8 %,年土壤侵蚀量由1997年的785.9万吨减少到203万吨,治理区河床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水保工程蓄水效率明显,重点治理项目区防洪减灾效益可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的开展,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全社会水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工程建设中,江西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注重治理与开发相结合,以治理促开发,以开发保治理,通过治理开发,一些水土流失地已成为优质的水土保持果业基地;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股份制、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以及大户、专业户、外资等多各种形式办水保,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在实践中既有经果林开发模式、工程治理模式,也探索出生态治理型、旅游观光型、庭院经济型模式。“猪-沼-果”工程、崩岗治理技术、乔灌草合理配置、优良水保植物筛选以及封禁治理等综合技术成为鲜明特点;坚持综合治理与预防监督两手抓,预防保护,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成效显著。所有这些,为该省乃至全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