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管理规程即将出台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1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特约通讯员张小林)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编制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管理规程》近日完成,并在武汉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即将出台实施。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1990年开始组建,1991年全面投入运行。十二年来,在“长治”区各级政府领导重视、支持以及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和预警站点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成了一个以预警站点为依托、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以防治滑坡、泥石流灾害为目标、多种监测预警手段并举的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并取得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成效,为保护“长治”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目前,预警系统已建有1个中心站,3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54个监测预警点和20个群测群防试点县,先后开展了4条泥石流沟道综合治理试验工程和1个滑坡防滑拱道治理研究,成功预报和处理灾害险情191起,共撤离和转移群众3.31万多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1亿多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规范和进一步加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管理,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根据《水土保持法》、《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工作暂行规定》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技术手册》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了该规程。该规程共10章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预警系统及各级站点职责、站点及监测工作规范化、站点的设置与调整、汛前准备和检查、群测群防、监测资料的整编和上报、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科学研究、奖惩办法等。它必将推动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不断提升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做出更大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