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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堤江西段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12-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土保持法》关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为使水土保持设施投入正常使用,发挥长期效益,省水利厅于10月24日,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召开了江西省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同意该设施通过验收。
    江西省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是我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期始于1998年10月,至2002年8月底基本完工。该工程建成的水保设施主要有:完成堤身工程护坡面积201.64万平方米、种草护坡面积206.66万平方米;完成堤台压浸台吹填区覆土10.81万立方米、种草125.43万平方米、植树9900珠;完成土料场、施工临时占地土地整治利用267.84公顷,其中家业利用71.02公顷、牧业利用65.03公顷、水面17.42公顷、建设用地66.88公顷、交通道路用地47.49公顷。经抽查抽验,江西省长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现已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达到了设计或规范要求。其中堤身工程护坡优良率达到79.7%,林草措施成活率达到80%以上,覆盖度达到85%以上。
    验收组通过听取江西省长江干堤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水保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汇报,审阅江西省长江干堤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告》和有关资料,实地检查庐山区姜家湾土料场整治和济益公堤堤身工程护坡、种草护坡、压浸台填区覆土种草等治理工程,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质量、效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验收组认为江西省长江干堤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资金,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积极采取比较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综合防治,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总体上发挥了较好的保持水土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验收组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养护,对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的安全运行进行监测。建议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周边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将其建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示范工程。(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 张茨林  章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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