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1998年以来五年水利绿化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1-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 张小林)一九九八年以来,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水利绿化工作,在江泽民主席“全民动员,绿化国土,改善人类生态环境”伟大号召指引下,统一协调、加大投入,在江河堤防、水库、荒山绿化、庭院绿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长江委共绿化和湖库区65公顷,河渠堤防绿化1.1公里,荒山绿化210.3公顷,庭院绿化350.2公顷,义务植树7.6万株。连续五年获得了“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武汉市绿化红旗单位”和“湖北省省直机关义务植树造林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长江委的水利绿化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显著成绩,原因在于:一是绿化工作有人抓。绿化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为此,长江委在机关服务中心设立了绿化科,负责机关大院的绿化工作;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在1997年12月就成立了绿化管理中心,明确了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全局范围的绿化规划、管理,检查指导所属单位的绿化工作,负责厂区、坝区、住宅小区绿化规划的设计和审核,负责自管区域的绿化日常工作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二是绿化工作有章可循。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为了规范绿化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着手制定了《丹江口管理局绿化管理办法》和《绿化达标和花园式考核评定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下发实施,多数单位还根据该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三是广泛宣传,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长江委自管区域既有工作区、生活区,又有堤防、坝区等。宣传工作不仅要面对本单位干部群众,还要面对外围周边及坝区的广大群众。陆水试验管理局工程管理单位和水政监察部门,在做好枢纽日常维修,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同时,经常深入库区群众中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近年来,共有效阻止了十余起严重破坏林木的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侵占绿地的12起案件进行了查处,在当地公安、林业和旅游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有效遏制了借旅游开发为名、破坏库区生态环境、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行为,保证了库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四是科学规划,认真实施。长江委为改善办公环境和职工住宅环境,对机关大院、永清路社区等办公住宅区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挤出资金进行了绿化建设。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根据绿化普查的结果,组织有关的工程设计人员,编制了《丹江口水利枢纽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报告》、《丹江口水利枢纽管理局2001~2015年生态环境建设及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局的绿化工作。陆水试验管理局自1998年以来,利用有限的资金,在做好详细绿化规划的基础上,分期对电厂片、机关片、“125”工区、自动化厂区片等,因地制宜,兴建了各具特色的绿化工程。五是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做好本区域绿化工作的同时,长江委每年春秋植树季节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到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之中。五年来,长江委共有3.3万人次,共植树7.6万株,绿化面积达65.1公顷。长江委已连续五年获得了“湖北省省直机关义务植树造林先进单位”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