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动态

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1-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报讯(通讯员 张小林)近日,记者从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获悉:自2001年9月3日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在沱沱河畔启动实施以来,经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在水土保持宣传、监督机构体系建设、法规体系建设、执法人员培训、人为水土流失调查、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划定、监督执法等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积极稳妥实施。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是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青海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禁牧令,宣布禁止在长江、黄河源头区放牧。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和青海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实施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的通知》精神,按照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管理、逐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和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的技术干部三上源头,考察论证、检查指导,研究编制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大纲》,组织技术人员进一步调查现状,编制完成了切实可行的《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青海省水利厅按照长江委要求制定并下发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下发了《关于抓紧开展长江、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作的通知》,在2002年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玉树州制订下发了《玉树州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和《玉树州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促进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的实施。
    二是建立了源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依据《实施方案》,长江源头二州一市八县全部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和水土保持工作站,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配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33人,并执证上岗,扭转了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一无机构、二无人员,水土保持工作几乎是空白的局面。玉树州在率先成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的同时,州委、州政府下文要求所辖各县均要成立县水土保持执法领导小组,并明确水土保持监督机构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水土流失补偿费收费权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领导小组的职责。
    三是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长江源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针对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水土保持知识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青海省水利厅于2002年5月22日至26日在西宁举办了为期5天的长江源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印发培训教材,邀请省法制局和水土保持专家对50余名长江源头区各州、市、县的主管州长、市长、县长和主管水土保持工作的水务局局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程序、监督执法程序等内容的培训,使监督执法人员较系统地学习和初步掌握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管理程序、监督执法程序和水土保持的基本知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四是地方性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为使长江源头区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长江源区各州、市、县着手起草地方性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前,玉树州率先出台了《玉树藏族自治州实施<青海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和《玉树藏族自治州实施<青海省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细则》等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有关各县对辖区内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工作进行了资料收集,对水土流失现状进行分析,并着手水土保持法的实施细则、“三区”公告的制订。
    五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长江源头地区水土保持法制意识。为提高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意识和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长江源头区各州、市、县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当地赛马会、物资交流会、艺术节等媒体面向群众、生产建设单位开展了广泛的水土保持宣传,共发放水土保持宣传材料1500多份(册),张贴宣传标语300条,出动宣传车20辆(次),并在格尔木设立大型宣传门一座、宣传碑(牌)四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玉树州水务局和州委宣传部将藏汉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作为乡村干部的基本普法材料,做到乡村干部人手一册,对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六是监督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为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长江源头区各州、市、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玉树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按有关规定对当地人为水土流失进行了调查,基本查清了开发建设生产单位的人为水土流失的类型、规模,为下一步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格尔木市、玉树州对辖区内涉及水土保持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水土保持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格尔木、玉树州、曲麻莱县、治多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联合对青藏公路、铁路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检查,取得了较好和社会效果,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0余万元。
  据悉,2003年长江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退牧还草项目将启动实施。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