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源区水行政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水利网 由长委水政监察总队和青海省水利厅组成的长江源区水行政执法检查和水生态环境修复调查组,于 9月15日-21日,翻越海拔5000米的巴颜额拉山,进入长江源区,对长江源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水生态环境修复调查。 长江源区水生态环境直接关系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2001年,长委正式启动以预防监督为重点的长江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为做好此项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江源区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最大限度地遏制人为水土流失,长委联合青海省水利厅对长江源区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组主要对长江源区水行政执法情况、长江源区《水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长江源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情况作了调查。 检查组一行 11人,行程2000多公里,克服高原缺氧、条件简陋,生活习俗差异较大等诸多困难,发挥吃苦、团结、奉献精神,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先后检查了长江源区的玉树州和称多县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并对生态环境及产水环境做了大量的调查,实地踏勘了草场鼠害及造成大面积草场“黑土滩”的情况。 通过七天的检查、考察及实地了解,考察人员对长江源区有了一个全新的感性认识;了解了长江源区的自然条件和产水环境;检查了长江源区(玉树州、称多县)的水行政执法情况;实地考察了长江源核心区称多县的生态修复情况;获得了大量珍贵长江源区的图片及录像等第一手资料。为今后加大长江源区生态治理提供了依据。 来源:青海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