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停工,监测单位可否暂停水土保持监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规定,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自项目动土至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停工期间,应根据项目水土流失特征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确定是否停止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规定,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自项目动土至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停工期间,应根据项目水土流失特征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确定是否停止水土保持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