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什么时间完成?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生产建设单位应在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个月内、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满20个工作日后,且投产使用前,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生产建设单位应在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个月内、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满20个工作日后,且投产使用前,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