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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水保法》颁布实施19周年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对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19周年宣传活动高度重视。提早研究部署,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2010年6月4日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下发以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及时向全区各盟市水利(水务)局予以转发,并提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以水保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抓好宣传纪念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为了把宣传纪念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取得好的宣传效果,6月初就对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了研究计划,落实了宣传经费,并抓紧进行了筹划准备。一是邀请内蒙古电视台深入全区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区进行采访拍摄,计划于6月29日前后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连续报道3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就的新闻;6月27日已播出了第一条;二是6月29日《水保法》颁布实施19周年纪念日,与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联合在呼和浩特新华广场举办“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第38个“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自治区政协、农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及自治区有关厅局的领导、自治区水利厅、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干部职工、呼市大学生自愿者参加宣传活动。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届时内蒙古电视台、电台、《内蒙古日报》等新闻媒体将进行现场采访报道;三是内蒙古日报在6月29日前后将连续报道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就的通讯、专访和消息。四是利用各级政府、水利部、水利厅的网站开展宣传活动,力争以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为契机,在全区掀起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为水土保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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