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兴城举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兴城市水利局在兴城南关商业街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活动。
副市长赵志民在讲话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大普法教育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要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坚定不移地落实“预防为主、宣传先行、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方针,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为兴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兴城市水利部门通过设立了咨询台,悬挂标语、表演大秧歌、散发报纸和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兴城市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普及《水土保持法》的相关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