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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举行宣传活动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19周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6月29号省水土保持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在西宁市中心广场举行宣传活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十九周年。

  当天上午,在西宁市中心广场,省水土保持部门通过横幅、展板、发放宣传画册、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水土保持法》的有关知识,并就群众关心的预防水土流失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家住城东区的市民邓沛告诉记者,他是老西宁人,以前住在大寺沟,那里水土流失严重,山上的洪水下来后,冲毁道路、房屋,这几年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彻底改变了他们居住的环境,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水土流失治理的好处。同时,通过《水土保持法》的宣传,也有效提高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艳德介绍说,近年来,全省共治理8200平方公里,总共投资8.2亿,其中中央投入六亿多元。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从综合治理转变为依法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速度也由水土保持法颁布以前,每年治理80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每年130到2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范围从东部地区已经扩展到全省,包括三江源地区。同时,通过大量的宣传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领导,使群众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增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意识。

  据了解,当天,全省各州、地、市也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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