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各地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宣传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6月份以来,赣州市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9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水保局及时转发了省厅的《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认真组织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的水保国策意识,扩大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氛围,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在宣传中突出了“防治水土流失,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源头保护、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饮用水安全等有关知识。同时围绕“环保赣江行”活动主题、警示教育和青少年的水土保持教育等开展主题宣传。
三是提高效率,务求实效。在宣传活动中,除了运用传统的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牌、街头咨询等宣传方式外,还充分运用现代网络媒体及时、方便、快捷的优势,利用各级网站、手机短信等现代宣传手段,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将水保法律法规、水保防治技术、水土流失危害性等知识即时传输到各类对象面前,大大提高了宣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据统计,在这次宣传纪念活动中,全市共发表电视讲话、电视新闻等44次,在报纸发表文章38篇,发布网络信息159条,发送手机短信36390条,树立大型宣传牌102块、小型宣传牌483块,发动宣传车108次,开展广场咨询会49次,刷写宣传标语964条,发放宣传册单70030份。通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保护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江西省赣州市水土保持局 陶二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