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贺州市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5-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和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贺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22年3月中旬至2023年3月底。通过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人员培训、集中办公、专题研讨、定期通报等措施,按照部署启动、清理排查(项目核实、排查认定)、集中整治(限期整改、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挂牌督办)、回头看等四个步骤稳步推进。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全市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依法查处各种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未批先建”“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开展监测”“未验先投”等四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利用遥感监督成果,依托水土保持有关监督平台,扎实开展核实和排查认定,让违法违规项目全部进入专项整治范围,抓住限期整改这个关键环节,督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将依法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惩戒、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措施。

(供稿:贺州市水利局 甘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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