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

丁泽民司长作三届理事会候选人推荐情况说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1-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推荐和换届改选工作情况的说明
 
(2006年1月14日)
 
各位代表:
为了做好换届工作,学会成立了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杨振怀理事长主持下,经学会在京常务理事会和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经过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换届改选工作方案,最后一致同意三届领导机构原则上仍保持二届格局不变。我现在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供代表们进行选举时参考。
一、关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原则及名额分配方案
(一)理事会组成原则
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通则”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章程》,按照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关于理事会理事名额分配原则,同时考虑到个别单位和机构调整,结合我国水土保持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学会的自身发展,产生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组成新的理事会。
(二)理事的名额分配方案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二届理事推荐单位基本保留,对部分合并调整单位进行小范围调整,对以下单位各增加1名理事,共增加34名:1)学会所属12个专业委员会;2)14个省级水土保持学会;3)重庆市;4) 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5)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公室;6) 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7) 中科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8)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9)太湖流域管理局;10)学会办公室干部。中科院综考会1名理事调至中科院资源环境技术局;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的1名理事调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这样,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由第二届的106名理事增至第三届的140名理事(见附表)。
(三)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原则
学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仍维持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的格局,常务理事候选人分别由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甘肃省水利厅、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等单位推荐产生。
(四)常务理事会组成方案
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仍由19人组成,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5名,秘书长1名,其他常务理事12名。
二、关于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推荐原则及办法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热心学会工作;
3.候选人在专业领域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以在职水土保持工作者为主,以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身体健康、学术造诣较高、热心学会工作的离退休水土保持科技工作者也可适当推荐。
(二)理事推荐办法:
1.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委员会负责推荐;
2.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理事候选人,由省水土保持学会负责推荐;
3.各省的理事候选人,由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推荐;
4.中央有关部、委、局及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由理事候选人所在单位直接推荐。
(三)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常务理事候选人按照常务理事组成原则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直接推荐。
三、关于理事会领导人组成原则
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人由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5名和秘书长1名组成。经过酝酿与协商,理事长候选人由水利部推荐;副理事长候选人5名,分别由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和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由北京林业大学推荐。
四、关于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贯彻民主公开的原则,体现学术团体的特点,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据各单位推荐报来的理事候选人共计139名(台湾省一名暂时空缺),从事的专业涵盖了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林业、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农业经济、地质、地貌、环境保护等领域。理事候选人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19人,占85%;中级技术职称17人,占12%。候选人平均年龄46.4岁,其中60岁以上3人,占2%;50-60岁34人,占24%;40-50岁90人,占64%;40岁以下12人,占9%。候选人中女性13名,占9%。从理事候选人推荐情况看,第二届理事会理事5人;新推荐理事人选134人,占96%。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符合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章程和理事产生办法的要求。现将理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请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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