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研讨会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1-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在今天下午召开的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学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举行。大会讨论通过了黄元等为第三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对常务理事会今后工作作了部署和要求。
鄂竟平强调,本届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19人全部都是更换的新人,根据《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按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通过方能生效,所以要求每位常务理事应该积极参加学会的会议。理事和常务理事若因工作变动不能履行职责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征求推荐单位意见,予以变更和增补。 鄂竟平对学会今后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筹备召开下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开展奖励和表彰活动,审议、批准会员入会和会员除名;增补理事或常务理事,终止无法执行理事任务的理事、常务理事;决定本会其他重点事项。 鄂竟平对常务理事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按章程要求,按时参加学会的会议,履行常务理事会的职责;二是常务理事会成员,代表着各个部门,我们这一届要延续二届好的传统,相互配合和协作。希望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在经费上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共同努力,把本届的工作做好。不辜负广大会员和水土保持技术工作者对我们的厚望。
 
 
 
 
 
鄂竟平讲话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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