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扎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扎西作交流发言

抢抓机遇 真抓实干

奋力开创西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新局面

西藏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位于祖国西南边陲,国土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但由于特殊的地理及气候环境,土壤侵蚀面积大、侵蚀类型多,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体,其生态战略地位决定了西藏高原是我国乃至东南亚国家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因此,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构建生态西藏刻不容缓。近年来,在水利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区党委及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大水土保持防治工作力度,水土保持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大有起色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2009年7月29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09]505号),明确了我区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水土流失异地治理提供保障。2009年4月28日,制定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藏水字[2009]53号),率先在水利行业内部规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主动与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等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矿业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环节,使方案编报率得到显著提高,大大推进了采矿业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8项,其中2009年审批38项,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5项,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根据水利部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检查了林芝地区巴河老虎嘴水电站、省道306县米林至朗县公路改建整治、省道307线浪卡子至江孜段公路改建整治、甲玛铜多金属矿采选技术改造和雅砻灌区工程等项目。巩固了2008年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成果,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根据水利部要求,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拉萨市曲水县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通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增强了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的自觉性,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等一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主动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主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为我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树立了典范。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开展
2009年国家和自治区分别投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1800万元及770万元(劳务折资),开展了昌都地区江达县矮西沟小流域治理、满拉水库龙马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7.11平方公里。
根据水利部要求组织开展了《西藏自治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2009年2月15日通过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的审核,2009年6月1日由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藏发改农经[2009]303号文给予批复,并上报了水利部。
三、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监测网络工程建设。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藏计重项[2002]1018号),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包括1个自治区监测总站,7个地(市)监测分站,28个县站,55个监测点,总投资6812.98万元(包括全国二期工程554万元),分三期建设完成。一期工程投入建设资金1040万元,完成了1个总站(部分),2个分站,7个监测点建设。二期工程总投资1812万元(包括全国二期工程554万元),将建设完成总站、4个分站和10个监测点,目前正在实施中。
二是积极开展监测工作。制定了监测站点监测任务书,并按任务书的要求开展数据采集、整编、管理及上报工作。利用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经费,2008年启动“藏东横断山区水土流失遥感调查与评价”,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了野外调查、室内解译、野外校核工作,正进行数据汇总整编。
四、今后工作重点
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规划中包括了约10亿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给我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该规划的实施将促进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
今后工作重点为:一是夯实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完善水土保持规划。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前期工作。抓紧监测网络建设及监测工作。二是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三是尽快完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五是重点开展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各位领导、同志们,西藏的水土保持工作“起步晚、底子薄、欠账多”,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各兄弟省市的帮助下,我们将继续坚持“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奋力开创西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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