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蔡庆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建设
开创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局面
广东省水利厅
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在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以“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广东水利人精神为指引,拓宽工作思路,从建设民生水利的角度强化水土保持体系建设,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方面,一直以来,我厅均以做好服务、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和谐共进的工作思路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与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2008年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39个,2009年223个。近年来我厅着重抓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审查和审批工作的分离。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厅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委托服务机构承担,水土保持处只进行监管,不再主持审查工作。二是下放一部分审批权,促进地方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虽然已实施10多年,但除了省级和部分市、县外,其它市、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落实得不理想。为了减少省级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增强市、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我厅将省级立项的110kV输变电项目下放地方审批,同2008年相比,将34%的省级水保方案下放到市级审批,促进了市级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得到了加强,如广州、惠州、江门等地在短时间内理顺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三是运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在对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实施了远程监控系统,及时将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传输到省监控中心,实现了远程监控。同时将更多的时间用于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去年我厅联合地方水利部门共开展了五次较大的监督检查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评审管理、输变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输变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文件,严格了持证上岗和水土保持资质管理,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验收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全面开创小流域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广东省是水、旱、风灾害和地质灾害频发的省份,随着城市防洪减灾工程的实施,大江大河的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高。但位于大江大河上游的山区中小河流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普遍存在河岸坍塌、水土流失、河道淤积和山洪地质灾害等问题,每年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中小河流域地区占到了八成左右,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以来,我厅把集雨面积200平方公里左右的小流域作为山区水土保持和防洪减灾的重要工程进行建设,把小流域综合治理赋予了防治地质灾害和保证防洪安全的内涵,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使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近年来,我厅一是制定了《广东省小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导则》,并由省政府授权颁布试行;二是开展了清远瑶安和河源浰江两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已投入治理资金近4000万元,通过泥石流沟道治理、河道清淤清障、防洪堤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防洪减灾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三是启动了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全省的治理规划;四是初步确定了全省46条小流域作为我省近期的试点小流域,逐步开展试点工作。
在小流域综合治理中,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走综合治理之路,这种花钱少、见效快、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由于小流域综合治理与中小河流治理关系密切,加上开展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所取得的成功经验,我厅又将集雨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交由水保处主办。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我们编制了专门的治理规划,筛选了60条河流作为重点流域开展前期工作,并确定了16条河流作为全国第一批项目列入今年的治理计划,目前正在落实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开展,为新时期广东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我厅将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扎实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