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浙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江影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浙江省水利厅
 
    2009年,浙江省水土保持工作稳步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加强,省、市、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数量质量都有进一步提高。二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继续作为各级政府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24平方公里。三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浙江部分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初步完成了全省第五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四是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宣传活动。
    下面,着重从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两方面予以汇报:
    一、以能力建设为抓手,规范和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浙江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推进步骤,切实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 
    1、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和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组织完成了《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南》修订,高效务实地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规范和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审工作,得到水利部的肯定并予以转发;联合省电力公司制订了220KV、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使得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范围进一步得到拓展。
    2、从加强监督检查入手,强化水土保持全程化管理。
    为改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和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等作了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针对风电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组织相关市、县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整改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 、从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入手,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
    通过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发改等综合部门的衔接,许多行业已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作为主体验收的必要条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推进顺利,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有所提高,尤其是公路、电力等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配合,验收率迅速提高。
    4、从培训专家入手,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并正式行文公布,对专家集中开展了业务培训,统一审查尺度和评审要求,提高了水土保持管理和服务水平。
    5、从示范带动入手,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命名。
按照《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选暂行办法》,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专家现场查看、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8项工程作为2009年度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予以公布命名,适当给予一定奖励,费用通过省级部门预算列支。
    二、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契入点,探索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机制。
    1、研究调整水土流失治理思路。
    随着人们对清洁水源和良好人居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着力于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面临着内容的拓展和标准的提升,意味着浙江省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思路需要做相应的调整,必须与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陈川厅长对永康市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进行了调研,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水土保持及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作,提出“突出重点、筛选试点、抓好典型、总结推广”的指导意见。连小敏副厅长带领水保办人员进行多次调研,与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交流,进一步理清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思路,即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平台,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多方投资、各记其功、整体推进、规模治理”的新思路。在5月召开的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专门对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目标、内容、安排、进度、重点以及机制探索等进行了再部署。
    2、在资金安排上倾斜,与地方领导实现共鸣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省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均主要安排用于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项目。
陈雷部长在永康考察工作时提出了“六个率先”的要求,其中之一就是率先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水利部还将永康列为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永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现“六个率先”,全面加快水务事业发展的意见》,书记、市长亲自过问,副书记挂帅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领导小组督促协调。舟山和杨溪水源区两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安排中央和省补助资金1120万元,通过实施使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水环境得到了保护,杨溪水库的水质有了明显改善,入库总磷总氮大量减少。为实现长效管理,市政府出台了《杨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方案》,市财政每年还将投入5000万元,开展养山护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态补偿。水利部去年10月在永康召开了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永康的做法。
    龙泉市是享誉海内外的瓷都剑乡,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窑遗址位于大梅溪小流域内。大梅溪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工程中央和省补助资金270万元,其设计在尊重原始自然风貌的基础上,展现了“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的风貌,提升了旅游品位,得到龙泉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组织召开了新农村建设现场会予以推广。
    3、探索完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机制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形成良好的共建机制,才能推向深入。在各县(市、区)政府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在5个县(市、区)7条饮用水源地的小流域,按新思路开展为期2年的新一轮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工作。先后印发了《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验收试行办法》,从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建设内容、保障措施、项目申报与立项、验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并决定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在水土保持项目立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补助安排上优先。希望通过试点的探索,实现“六个一”模式,即搭建一个平台、形成一项机制、治理一条流域、送出一溪清水、创建一流环境、造福一方百姓,为全省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各试点县(市、区)对试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全部建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行文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把所有建设内容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目前试点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展较为顺利,预期可以实现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机制的有效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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