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小马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加强监督管理
促进水土保持上新台阶
江苏省水利厅
一、基本情况
江苏省位于江淮沂沭泗下游,国土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主要分布丘陵山区和平原沙土区。丘陵山区面积1.52万元平方公里,其中:山区水土流失面积4351平方公里。平原有2万平方公里的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
我省按照水利部要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5年以来,省级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5个,总投资6.6亿元,减少水土流失量近亿吨;组织专项验收23项;省级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800多万元;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3平方公里。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监督执法,认真抓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1、认真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2007年,一是按照水利部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厅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召开动员大会。2007年11月29日,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和工作步骤,制订出周密的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这项工作。四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08年5月,厅领导带队分二个巡查组,对苏南、苏北的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巡查。实地检查了徐州阚山发电厂、新沂河整治工程等1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工作。协助淮委、长委、太湖局开展多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五是进行回头看。根据水利部要求,2009年5月,我省印发了《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预备通知》,请各市按《江苏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要求,开展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对已完工和在建的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全面掌握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及其基本情况;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完善行政审批手续,对情节严重的实施行政处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逐步规范。
首先抓好水利重点工程的水保方案编报和审批工作。2007年,我厅在关于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文件中明确要求水利工程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当年省级审批的3项水利工程全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2008~2009年部批水利工程项目水土方案方案7个,省批水利工程项目11个。其次是抓省内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审批。省级立项的电厂、输变线工程、(输油、输气)管道工程等大中型建设项目按规定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三是市县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也有了较大进展。南京、连云港、徐州等市加大了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促进了县级水保方案编报率的提高。四是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2009年,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质量。在新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实施前,举办了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资格证书培训班,特邀了水利部水保司、监测中心的资深专家前来授课,30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个人资格证书;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2007年,我省核发了18个乙、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2008年,我省对乙、丙级持证单位资格进行了阶段考核,下发了考核结果。全省资格证书合格单位乙级25个家、丙级8家,2009年并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证书。
3、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按照水利部要求,我省成立了分管厅长任组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江苏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我省选择了赣榆县、盱眙县、宜兴市和南京市江宁区列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县;13个省辖市各选列一个省级重点县。被列入国家的4个县(市、区)和13个省级重点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经费,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目前,各重点县正按计划有序地开展工作。
4、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效果的后评价工作。
2009年,省水利厅在苏南、苏北分别举办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后评估工作座谈会。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在全省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及立法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15周年来的总体执行情况、规定的各项制度的实施绩效等,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健全江苏省水土保持法规体系的建议。
(二)加大投入,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大力兴建水源工程,促进和加快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2005年以来,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共投入资金2670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6286万元。新扩建塘、坝、井5955座,增加蓄水14192万立方米。提高了丘陵山区灌溉保证率,有效地保障农民增产增收,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保障。
2、实施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2004~2008年,全省利用国债资金共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24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3平方公里,投入资金474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400万元、省级配套879万元;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共安排小流域治理21条,综合治理面积250平方公里,投资73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800万元,省级配套1878万元。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3、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改善农村环境。
农村河道包括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水土流失造成河道淤积,削弱引排功能,降低引排能力。自2003年起,实施县乡河道疏浚工程。2006年起实施村庄河塘疏浚整治,2003至2009年,全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投入资金93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24亿元,疏浚县乡河道18046条,完成土方13亿立方米;整治村庄河塘19.7万条(个),完成土方6.65亿立方米。利用疏浚整治的淤泥复垦土地32万亩,植树造林1亿多株。有效恢复和提高了农村河道引排能力,改善了农村水环境。
三、主要经验
(一)认真组织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编制,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2004年,编制了《江苏省淮河流域上游水土保持规划》和《江苏省丘陵山区水源工程规划》。2006年,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和《江苏省农村河道疏浚规划》;为贯彻中央扩内需促增长的战略部署,组织编制了《江苏省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提出了近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范围、重点、规模等,及时上报水利部和淮委,并通过了淮委的审核。各地水利部门在省级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编制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采取了分类指导的方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对苏南等经济发展较快地区,重点抓好监督管理工作。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二是对苏北等经济发展较慢地区,重点抓好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
(三)加强部门合作,促进水土保持技术的提高。
2009年4月26日,召开了江苏省水土保持学会成立大会。来自全省多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市县水利、林业等1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成立大会。水利部水保司张学俭巡视员作了题为《我国水土保持的形势与挑战》的学术报告。省水土保持学会将配合做好水土保持的公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管理、参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等工作。省水土保持学会的成立,为充分利用南京的科研院校在科技方面的优势,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提供了平台。更好地解决水土保持实践中一些技术难题,促进水土保持技术的提高。
四、下步打算
(一)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水土保持技术力量
近日我厅正在进行内部机构改革,确定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我们要积极做好争取工作,考虑到江苏省农水处和水保办合署办公,农水处的人员编制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求能增加一名处级领导职数,专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进一步会同人事处,向省编办汇报,争取编办批准成立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确定部门职能。
(二)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抓好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对列入国家和省级的重点县的指导和督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已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检查。
(三)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是以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为基础,着力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规范建设管理,项目建设严格实行“五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的使用管理。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试点,积极探索经验和做法,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上新的台阶。
(四)开展水土流失公告工作。一是按水利部的要求,完成二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任务。二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的基本数据监测工作,并争取2010年发布全省水土保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