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陈坚副厅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强化预防监督 全面推进云南水土保持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09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评价四项任务,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计划,转变工作思路,以水土资源的治理保护为重点,及时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扩大内需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稳步推进世界银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全面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纵深发展。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3254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3200平方公里的101.7%,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8000平方公里。
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有力
一是抓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行政审批、验收工作,草拟了《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二是抓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质量关,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水利部184号文件,在评审中对涉及十三条红线进行认真筛查,凡涉及红线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或审批。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009年,我省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重点放在水电开发项目上,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金沙江阿海、梨园及泗南江等水电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四是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设施验收促进方案落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权威,提高水保行业地位。五是加强与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与管理,拓宽思路,抓典型、抓示范,由点带面,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收缴在2008年的大幅增加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突破, 2009年省级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743.4万元,比2008年增加53%。
二、全面启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水保[2009]294号),我省与水利部同步启动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成立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作为我省当前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细则》;完成了第一批35个推荐县的筛选工作上报水利部;建立了简报制度,参加了全国水土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高级培训班,筹备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完善水土保持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省厅每年从收取的设施补偿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给16个州市及35个第一批能力建设县,作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专项经费,2009年省厅安排160万元,今年省厅已先期安排350万元,同时要求各能力建设县要积极向地方财政争取专项资金,保证达到建设目标任务。
三、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开始起步
西南诸河(云南部分)包括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国际河流,流域涉及全省14个州(市)80个县、市、区,占全省的62.1%、土地总面积21.58万k㎡,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6.3%。西南诸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少数民族聚居、经济发展滞后。全省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有58%以上分布在西南诸河流域。全省25个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在西南诸河流域,其中有13个民族跨境而居。在全省79个贫困县中有51个县分布在西南诸河流域,占全省贫困县总数的65%。
云南特别是西南诸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7月考察云南后的讲话指出“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技术,下大气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要深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突出抓好滇池等水污染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云南发展的宝贵资源和最大优势”。在2010年3月底召开的全省水利建设工作会上,秦光荣省长特别强调了水土流失的问题,并对“三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9年,我省委托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云南省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送审稿的编制工作。临沧、大理等州市委托编制单位完成了《云南省南汀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洱海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等,这些前期工作的开展为西南诸河流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根据省政府怒江专题会的部署,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省发改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规划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并上报省政府。2009年中央安排我省1500万元,省内配套750万元,共2250万元水土保持重点治理资金,我省全部安排在西南诸河流域,启动了9个小流域综合治理、7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项目,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始起步。
四、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研究取得突破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调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于2008年委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工作,课题组经过一年的考察调研,调查走访了省人大环资委、法制办、政研室、发改委、物价局及财政厅等部门及省内多家水电、煤炭企业,并到陕西等省考察借鉴。提出健全和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并从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系统保持土壤的价值、水土保持重置成本三种不同模式提出了相应的收费标准。《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成果于2009年底通过了专家组论证。在此基础上,我省起草了《云南省水电、煤炭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代省政府草拟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等,争取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推动云南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进入实质阶段。
五、明确目标,精心谋划,全面推进云南水土保持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力争通过15-2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或修复,大多数地区生态环境趋向良性发展,水土保持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稳步保持每5年减少2个以上百分点,重点治理区流失强度大幅度下降,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减少50%以上;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坡耕地全部采取坡改梯、陡坡退耕、等高耕作、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全民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控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率达到100%。九大高原湖泊、三江并流等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实施有效保护。
下一步重点研究和解决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探索强化水土保持在宏观经济管理层面的控制与管理职能。在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中要充分考虑水土保持的承载能力,在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阶段就要提出水土保持控制要求,从宏观上控制和协调解决我省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与保护的问题。二是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重点,多渠道增加水土保持投入。我省将抓紧研究出台政策,从项目、从行业先搞试点,作为增加水土保持投入的历史机遇,因势利导做好工作,争取尽快有所突破。三是推进水土保持机制体制创新,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千方百计通过政策调动企业和个人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推进“四荒”资源的治理开发。建立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过程监管体制。完善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四是做好项目储备,积极推进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尽快对我省西南诸河怒江等4个流域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进行批复,把我省西南诸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列入国家重点工程盘子考虑。在《云南省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摸清本地区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流失治理重点,争取尽快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及西南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五是完成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规划,先期启动5个试点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在争取中央大力支持的同时,省级统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资金,争取在重要城市水源区都建设一条以上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