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海河水利委员会田友副主任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科学推进海河流域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海河水利委员会
 
    2009年,海委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海河流域水利基础建设对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流域水土保持部门的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2009年,海委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工作主要完成以下内容:2009~2011年海河流域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规划审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市区2008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核查;山西省右玉县、阳高县、大同市南郊区3个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
通过以上工作,取得以下几点经验:
    1、前期准备是完成工作的前提。检查和验收项目前,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制订方案,确定方法和制度,明确内容,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2、紧密协作是完成工作的保障。海河流域内各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各具特色,完成检查验收任务,必须与地方水保部门沟通协作,深入了解当地自然经济状况、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特点,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格把关是保证工作质量的关键。在开展验收及核查工作
中,必须从工程组织管理、项目前期质量和规范、资金到位和使用、工程建设质量、监理、监测、工程管护等方面严格把关,才能确保检查验收质量。
    4、好的建议是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水平的保证。在检查验收中,不断总结当地水土保持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当地水土保持工程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传播新的水土保持理念,推广先进治理思路、治理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提高当地水土保持工作。
    下一步,海委将继续履行职能,做好流域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工作,开展土石山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与模式、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效果监测及评估、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后期管护等方面的调研工作。
    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海委把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作为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督促开展海河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海水土保[2009]1号),对全流域36个近期应进行设施验收的项目进行了摸底和督促,开展了细致的督查工作。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对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
    为了进一步交流流域内各地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经验和做法,促进流域各地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建设单位与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之间的交流,促进各行业水土保持工作进步,海委分别于2009年10月和12月召开了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会议和海河流域重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座谈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海委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流域机构职能作用,搭建交流平台,从面上推动流域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平原风沙区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
    海河流域平原风沙区主要分布在流域南部的山东、河南和河北省境内,总面积达5000km2。该区水土流失情况严重,已造成土地退化、水土资源短缺、风沙蔓延、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到跨流域调水任务顺利实施,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1990~2008年,海委在平原风沙区水土保持试点、鲁北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平原风沙区典型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调研及水土保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09年,海委加大了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和力度,为探索和推广适合该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模式,完成了滨州市小开河引黄灌区风沙区和夏津县黄河故道风沙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针对引黄灌区多年来引黄泥沙带来的危害,开展了聊城位山引黄灌区水沙综合治理模式研究,研究提出了输沉沙池区泥沙综合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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