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于清理副秘书长作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第十次会议以来我区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 
    自治区成立6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认识程度不断提高,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止到2011年底,我区已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22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对全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整体遏制、局部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十次会议后,自治区和黄河流域各盟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依托正在实施的黄土高原淤地坝试点工程、坡耕地治理工程、沙棘治理砒砂岩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努力加大工作力度,治理步伐不断加快。黄河流域各旗县根据实际情况,均采取了禁牧轮牧等生态修复措施,为生态环境的明显恢复创造了条件。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和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加强。截止到2011年底,我区黄河流域累计完成治理面积4.01万平方公里。
2011年4月,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政府安排资金,启动了十大孔兑治理工程,目前,十大孔兑治理已全面展开。按照黄委会的统一部署,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11年,我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被水利部授予首家全国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我区黄河流域17 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旗县全部通过水利部验收,其中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验收得分在黄河流域所有能力建设县中名列前茅。
    二、经验与做法
    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政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站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水土保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富民工程、基础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自治区每年都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各级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为水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旗县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和建设单位搞好工程实施,组织发动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2、积极调整思路,提高工作成效。黄河流域各盟市、旗县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不断调整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由单纯依靠人工治理向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转变,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贯彻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由分散治理向集中规模治理,由一般治理向突出重点、强化示范转变;围绕小流域坝系建设方略,以多沙粗沙区为重点,大中小型淤地坝科学配置,促进淤地坝建设健康发展。加强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设程序。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前期工作、规范建设程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大规模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完善了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制度,改变了过去项目安排的随意性,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三项制度”和工程建后产权确认等制度,初步建立了适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符合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三是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
    4、强化机制创新,增强工作活力。鄂尔多斯市大力支持社会各方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参与水土保持经营权的流转,促进了水土保持成果效益的发挥。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等措施,创新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形成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多方投入的新格局,为水土保持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水土保持工作任务仍很艰巨,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仍然很多。
    1、国家投入不足,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我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仅仅是针对局部地区的初步治理,治理标准偏低,进度缓慢,距离生态环境整体好转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差甚远。水土保持监测经费不落实,监测工作的基础作用难以发挥。
    2、管理环节薄弱,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尚未很好解决。管护经费不落实,管护责任不明确,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治理成果难以长期保存并长久发挥效益。
    3、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仍存在着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素质不高、执法经费难以保证等问题;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仍然存在盲点和空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仍是水土保持工作的短板,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亟待提高。
    四、工作设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新《水土保持法》,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速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近两年我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是:
    ——完成自治区新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完成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27平方公里,建成一批小流域淤地坝坝系,减少入黄泥沙,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得到进一步遏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率、实施率和验收率达到90%。
    1、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预防监督。
    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县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健全机构,打造队伍。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入手,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努力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有效防控人为水土流失。
    2、继续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面上治理。
    抓好坡耕地治理、淤地坝工程等重点项目,规范工程建设各项制度和管理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通过精品示范工程建设,带动面上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建后管护,确保治理成果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3、着力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和生态修复工作。
    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是提升水土保持科技含量、提升水土保持战略地位和社会影响的重要工程。自治区将结合现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地在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区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科技含量,增加示范效应,打造我区首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的全面开展。
    4、继续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加大新水土保持法培训力度。
    做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对于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意义深远。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全区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执法人员和生产建设项目有关人员的培训,全面普及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单位和个人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提升各级水土保持工作者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
    5、加强水土保持基础性工作。
    一是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全面完成水土保持普查和规划各项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动态监测、预报能力,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全社会提供不同范围、不同尺度的水土流失状况,不断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带动水土保持现代化。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的作用,努力把水土保持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治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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