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甘肃省人民政府李均副秘书长作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突出重点  规范管理
全力推进甘肃水土保持工作跨越发展

——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发言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4日)

尊敬的主任委员,尊敬的各位副主任委员、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李建华副省长委托,我就甘肃省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近两年来,甘肃省认真贯彻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两年来共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26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20.3万公顷,营造水保林5.8万公顷,人工种草3.3万公顷,封禁治理4.3万公顷,经济林及其它措施1.7万公顷,完成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110座。各项防治措施年可拦蓄降水2.6亿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3000多万吨。项目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不断增强,水土保持已经成为我省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对把甘肃建设成为西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把加快梯田建设作为水土保持的主要抓手。
我省黄河流域涉及9个市(州)57个县(区),区内70%的耕地为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基础薄弱。为从根本上改变旱作农业区土地生产力低的局面,较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的比较效益,我们把梯田建设作为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夯实旱作农业发展基础的重要措施来抓。2009年启动实施了全省50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其中黄河流域有34个县(区)列入建设范围,计划新修梯田443万亩。在项目建设中,我们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两个中心,抢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基本农田建设和国家坡耕地试点工程”两个机遇,坚持“旱作农业和特色产业”两个结合,采取“行政推动和利益驱动”两种办法。目前已兴修梯田505万亩,其中黄河流域34个重点县新增梯田470万亩,黄河流域梯田面积达到2888万亩,在防治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把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水土保持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们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把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与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建成了天水耤河、平凉庄静、刘家峡库区等一批综合治理的示范工程,去今两年黄河流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26平方公里,累计治理面积达到6万多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了54%。在项目建设中通过实施梯田、道路、坡面水系等工程措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禁保护、生态修复等生物措施,沼气、太阳能、以煤代柴等清洁能源措施,建立起了沟坡兼治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减轻了治理区水土流失。特别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作为流域综合治理的重点来抓,去今两年省财政落实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完成110座三类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确保了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提高了区域防灾减灾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把法律法规建设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制保障。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我省高度重视地方配套法规建设,制定并颁布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确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前置条件,制定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细化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为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近两年,我省黄河流域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068个, 核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6.5万公顷,对28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进了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打开了公路、风电等建设项目依法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局面,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省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流域内部分支流以及内陆河流域尚未列入治理计划;二是治理投入不足,工程建设补助标准低,防治水土流失的进度依然较慢;三是生产建设项目中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依然存在,预防和保护水土资源的任务繁重。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立足省情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推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把梯田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政府考核目标体系,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各自水土保持责任。到2016年底使全省梯田累计建设面积达到4100万亩,其中黄河流域达到3588万亩。二是全力抓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陕甘宁梯田建设工程和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统筹谋划重点支流和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每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三是切实抓好新《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实施,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工作,依法从煤炭、石油、天然气、矿山开采及电力开发等企业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同时不断增加政府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经费,加快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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