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宋玉龙副厅长作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强化水土保持 保护生态环境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
尊敬的赵正永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取得的成效
2010年以来,在水利部和黄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紧紧围绕实施生态立省战略,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大水土流失防治,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有力促进了高原生态安全。
一是水土流失治理试点取得积极成效。试点建设中我们坚持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山、水、田、林、路、村整体推进。在选点上深入调研,优先考虑贫困县和民族自治县,通过反复筛选,确定了化隆、互助、同仁三个县进行试点;在项目建设上以梯田为载体,积极调整种植结构,转变种植模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广双垄全膜覆盖栽培等技术,走出了一条浅山区调结构、转方式、促增收、保生态的种植模式,成为我省东部干旱山区综合治理的示范样板。
二是小流域重点工程建设效果显著。在三江源区、东部黄土高原区、青海湖流域、黑河流域的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统筹开展了11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建设。通过科学治理,项目区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0%~70%,土壤侵蚀量减少50%~60%,植被覆盖率增加15%~25%,粮食单产提高25%~30%,人均纯收入增长20%~30%;项目区水源涵养能力增强,生态环境好转,为农村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奠定了生态基础。
三是淤地坝建设管理步入规范。围绕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和实现工程安全生产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淤地坝质量监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防汛保安及应急除险等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层层鉴订淤地坝除险加固及安全运行责任书,确保了淤地坝建设及运行安全。两年来共实施小流域坝系3条,建成淤地坝21座,其中骨干坝 8座,发挥了保持水土、调节径流、拦泥淤地、发展生产等综合作用。结合淤地坝建设兴修乡村道路,进一步改善了山区交通条件。
四是源区预防保护工程深入推进。紧密结合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天然林保护、草原配套建设等重点工程,在三江源区积极稳步推进了生态修复工作,各修复区林草覆盖率显著提高,提高幅度在5%~20%,多数修复区的林草覆盖率达到了35%~50%。修复区水土流失强度明显减弱,水源涵养功能明显增强,动物种类逐步增加,生态效益初步显现。据监测,2004~2011年三江源主要湖泊的面积净增加了245平方公里。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综合防治。黄河中游水土保护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来的两年是我省水土保持投入力度最大、实施范围最广、群众受益最多的两年。两年来相继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三江源源区预防保护、淤地坝坝系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等一大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共争取各类中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资金2.95亿元,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5平方公里。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我们坚持把预防监督作为水保工作的生命线来抓,强化监督管理,全社会水保法制观念明显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现象逐步减少。两年全省共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 364个,总投资33.62亿元;防治责任范围697平方公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20个项目,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34万元。各级开展水保执法检查活动807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1051 个,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起。
三是强化监测预报。积极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点建设、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监测、青海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同时,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任务安排,建成水力侵蚀监测点8个、风力侵蚀监测点2个、冻融侵蚀监测点2个,建成水文站4个,并配备了水土保持监测仪器和设备,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我们紧紧围绕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教育为契机,大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保进学校的宣传工作,深入推进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切实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总之,我们始终把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根本保证,把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手段,把改善民生、造福于民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最终目的,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机遇,重新审视全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认真谋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扎实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我省水土流失面广量大,投资渠道单一,加之地方财力有限,治理速度依然缓慢,很难实现大水利发展既定的“大投入、大发展”目标。同时,受自然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青海水土保持项目单位投资产生经济效益相对内地省份要差,立项难度大,进入国家盘子的重点项目较少。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水土保持法》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继续坚持“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的思路,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三江源源区预防保护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等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易灾地区水土流失灾害防治,加强青海湖、黑河等内陆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省新增治理面积1600平方公里。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制订出台新的地方配套法规,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水保方案申报率达95%以上,验收率达90%以上。强化监测预报和科技服务支撑,建立健全监测评价体系。以水保富民为宗旨,分区分类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动水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青海省人民政府,衷心感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黄委会和兄弟省区长期以来对青海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