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湖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钟再群副厅长介绍水土保持工作做法与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些年来,在水利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强化能力,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形成工作氛围 全省各级水利(水土保持)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厂矿)、进乡村(街道社区)的“水土保持四进”活动,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提升全民水土保持意识。把新《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了政府工作有安排、电视有声像、刊物有文字、手机有短信、广播有声音、会议有手册、路上有横幅、墙上有板报,经费有保障。开展了宣传走廊建设,已在省内主要高速公路沿线竖立50多块水土保持国策宣传牌。 二、强化手段措施,赢得工作主动 一是部门合作把关,形成工作合力。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土保持)部门都在政务中心设立了窗口,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发改立项或国土用地手续办理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把好了预防监督关。二是提升监管能力,赢得工作主动权。2011年20个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2012年又主动向水利部申报70个县开展第二批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已有90个县(市、区)开展了能力建设,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3.8%,其中全部行政县都开展了能力建设。三是明确工作定位,调动工作积极性。在水土流失治理中,我们提出“治理一条流域,修复一片生态,培育一种产业,拉动一线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治理理念,培育和发展了项目区特色产业,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最大限度惠及民生,深受项目区百姓的欢迎。在项目选取中采取遴选方式,也充分调动了当地政府的积极性。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抓机构建设。为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争取设立水土保持机构,配备专职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了破解机构批复程序严,难度大这一难题,有关厅领导和水土保持处的同志多次在全省性会议上发动,并多次分头进行督办和协调,会同各地水利(水务)局找当地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在资金项目上向成立副科级水土保持局的县倾斜,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积极性。截至2012年底,全省14个市(州)水利(水务)局都设立了水土保持科(处、站),8个市(州)设立了监测分站,全省122个县(市、区)有106个设立了专门的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在编人数885人,其中有86个县设立了副科级的水土保持局。二是抓队伍素质提高。从2011年开始,启动了用3年时间轮训一遍各市(州)水土保持科(站)长、县水土保持局局长的干部培训计划,为每个县培养1名具有大专学历的水土保持技术骨干。目前已有108名科长、局长及技术人员参加了技术培训,有力提高了干部素质。三是抓执法装备改善。计划为每个通过能力建设验收的市(州)水土保持科(站)和县(市、区)水土保持局统一配发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车辆,目前已筹集专项资金930万元,为62个县配发了车辆,提高了基层水土保持部门执法能力。 今后我们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水土保持法》为重点,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品质,为服务我省“四化两型”和“美丽湖南”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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