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水土保持局张江汀局长介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做法和经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3-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山西从上世纪80年代以户承包小流域、90年代“四荒”拍卖,发展至今,民间投入更加多元,政策引导不断深化,民营水土保持发展呈现出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截至目前,全省民营水土保持户发展到28万户,其中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民营水土保持大户4300多户,累计投入治理资金30多亿元,治理“四荒”面积1200万亩,成为山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回顾总结山西民营水土保持发展历史,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三条。 一、政府推动 1981年,河曲农民苗混满率先开创户包治理小流域模式,各级政府站在改革发展的高度,紧紧抓住这一改革新事物,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发动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产生强烈反响。1984年,“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被写入了中共中央的1号文件,由此推向全国。为持续不断推动这项工作,从1986年开始,省政府连续11次召开全省小流域治理工作会议,推动了户包治理向“四荒”拍卖、大户治理深入发展。 与此同时,一些煤炭大县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转型跨越发展需要出发,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进行了强力推动和因势利导,出现了柳林县“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左云县“以黑补绿”、乡宁县“一矿一业一事”等治理经验。在此过程中,一些煤炭企业家响应政府号召,成功实现绿色转型。乡宁县企业家张连水用经营煤炭生意积累下的资金,转投生态建设领域,累计投入上亿元对100多平方公里的荒山荒沟进行治理开发,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他还投资7亿元,承包开发方圆210平方公里的云丘山,将其打造成了“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真正从一个煤炭企业家转型为提供生态产品的生态企业家。 二、政策引导 户包治理这一新事物出现后,各级政府及时总结经验,出台鼓励政策。1983年,第一个鼓励政策《关于户包治理小流域的几项政策规定》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此后省政府又陆续出台了关于“四荒”拍卖、大户治理等十多个政策文件,引导和鼓励了各个阶段民营水土保持持续发展。 2011年,太原市为改善城郊生态环境,建设城郊森林公园,出台政策规定,由企业出资治理开发荒山,其中不低于80%的土地用于生态建设,其余20%的土地用于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适度开发。这一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太钢等13家大型企业集团与太原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两年多时间,各企业已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完成治理面积5.5万亩,取得显著成效。 三、资金支持 为鼓励和扶持民营水土保持户,2005年,由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民营水土保持大户的资金扶持办法》,每年由省财政拿出500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民营水土保持大户。同时规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每年用于扶持民营水土保持大户的资金不少于总投资的30%,验收合格后直补到户。在银行小额贷款、省财政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各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治理户支持与倾斜。省政府政策出台后,全省11个市和部分县也出台了相应的资金扶持办法。全省每年用于扶持民营水土保持大户的资金达到5000多万元。 目前,我省正在总结各地新的经验做法,准备研究制定新的政策,特别是在林木采伐、土地置换、开发经营等方面给予治理户更大的自主性,推动山西民营水土保持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