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发言

重庆市水利局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水土保持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重庆市水利局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列要求,以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为契机,扎实高质量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改革创新,基本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的重要任务,持续高位推动。调整充实全市各级水土保持保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监管职责,首次以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名义召开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分管市领导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二是强化考核督导。2021年起,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水土流失防治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督促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压实水土保持责任。三是高位推动改革。按照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部署,市委、市政府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改革作为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要事项之一,高标准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全国领跑。

二、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事前审批管理

一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渝快办”一网通办,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免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面推行区域水土保持评价制度,积极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完成全市49个产业园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入驻园区企业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水土保持监测由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开展。二是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管理。制定出台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和专家管理办法,2021年市级作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许可决定30个,占比32.3%,集中约谈18家质量不合格单位。建立区县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制度,连续两年共抽查区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00个,对编制质量差的46家单位进行通报。三是创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免填单”缴费服务,实现“一键申报”、“实时扣款”和“信息共享”,2021年全市共征收补偿费4.1亿元,同比增长63.5%。

三、狠抓综合施策,严格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全流程协同高效监管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工作的通知》,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日常监管内容,构建“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协同监管机制。2021年联合市交通局开展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今年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市政府政务数据共享系统,将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实时共享,在项目立项、用地、开工、完工等关键环节主动向建设单位发送督促提醒短信(已累计发送2600余条短信),及时、精准、高效实施监管。三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季度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全覆盖遥感监管,2021年分四次下发扰动图斑1737个,涉及扰动范围11852公顷,查处违法违规项目358个。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后核查,做到市级报备全覆盖,区县报备抽核15%以上;开展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清零行动,分类施策督促130余个历史遗留项目问题整改;建立项目监管台账,实施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实现闭环管理。四是强化司法联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定全国首个《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导则》,开展两个公路项目违法弃渣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赔偿金额达735万元,推动破解“企业破坏、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五是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监管对象信用档案,探索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及办法,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开设水土保持专栏,强化信用评价互享共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思路、增添举措,加快形成“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协同高效监管新格局,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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