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务局储汝民局长作典型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创新水土保持治理模式 加快生态建设工作进程 昆明市水务局 昆明市是云南省省会城市,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我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性商贸旅游城市。地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红河流域分水岭地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天气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断四时春”,是著名的“春城”。昆明市土地总面积为2101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达8526.3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40.58﹪,是全国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国内外闻名的东川泥石流就在昆明市辖区。多年来,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长治”、“珠治”项目的实施,给昆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带来了机遇,水土保持为我市水源保护、滇池流域治理、创建生态旅游城市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在中央及省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昆明市在 “长治”、“珠治”和“中央拉动内需”新增投资水土保持项目为龙头的带动下,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务部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2.83平方公里(包括了滇池流域内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67.49平方公里),累计总投资8318.33万元,按照工程项目的计划、标准和要求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2005年,国家部将昆明市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地——松华坝水库水源区列入“防治面源污染试点工程”十大项目之一,2007年开展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三年来,项目区共完成4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治理面积32.74平方公里。2010年为进一步发挥我市水土保持工程的典型示范作用,提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技含量,又精心打造晋宁县大春河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水保工程、盘龙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及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处理,因地制宜的开展生态农业示范、水保监测、水利科技工程,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对水土流失、面源污染进行控制,降低项目区污染物的承载力,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同时,加强对村容村貌的整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 昆明市一直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高度重视。由市、县两级在坚持长期宣传的同时,特别突出了“6.29”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2007年至2008年昆明市按照国家部、省水利厅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认真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查处了一些破坏性强、影响较大的人为水土流失案件,促使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有了较大的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范围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24个(省、市、县三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项目71个,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达2700多万元,对一些水保方案落实不够,水保设施不完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处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使开发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协调,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省水利厅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县党委、政府始终把水土流失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在政府工作中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区检查指导工作,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佟伟力副司长到项目区指导工程建设。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市长张祖林深入项目区视察。云南省水利厅周运龙厅长、陈坚副厅长、昆明市政府李喜副市长曾多次到项目区调研,提出思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们在工程规划、布局和建设中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依托“长治”、“珠治”等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工程,全面推进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开展。 (二)强化基础、提前谋划,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前期工作 我市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开发,防治结合,突出重点,选好突破口,规模化治理,区域化布局的具体防治原则,结合当地的实际,在项目实施前,通过调查摸底,召开会议及逐村走访听取村民意见,充分了解民情、尊重民意,遵守水保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以及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的原则,选定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提前开展对小流域水土流失进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编制完成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施工计划,完成报批工作。2010年,提前组织开展《昆明市“十二五”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为争取上级支持和有效实施治理工程奠定基础。 (三)注重实效,突出特色,摸索治理新模式 针对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起步晚,开展工作经验不足的实际,按照创新模式、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思路,把提高库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水平,改善村容村貌,保护水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首要目标。经过几年来的实践,逐步形成了适合水源区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的治理模式。一是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机的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地配置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的比重;二是水土保持与多项目相结合。组织多部门参与、多渠道投资的形式,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速度,增强水土流失治理合力;三是群众参与和政府行为有机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参与管理,发挥水土保持工程效益;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实施以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净水惠民”工程为重点的治理措施,为有效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涵养水源,改善径流区内的水土流失状况,带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重视民生,尊重民意,发挥水土保持带动效应 部门始终把水土保持项目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保人员多次深入项目区乡镇、村社,以图片展版、群众会议等形式,宣传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与水土流失防治的重大意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动员群众积极投身水保工程建设。市、县两级政府针对实施的项目村在资金扶持上给予统筹考虑,优先安排年度项目配套资金,发挥多部门优势,集中投入,集中力量开展试点工程建设。通过持久不懈的宣传,政策上倾斜,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在治理区树立了治理水土流失的示范性工程,较好的实现了以重点工程带动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发展效应。 (五)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为了推进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程,2008年以来,先后组织县(区)的水利水保技术人员40余人,多次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江西德安县、浙江永康市等地考察学习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坚定了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明确了治理思路,找到了这些成功经验与我市的结合点,紧紧围绕昆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土流失严重等区域开展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六)拓宽渠道,多方筹资,加强部门协作 根据水土保持规划,按照“整合资源、捆绑资金、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部门资源,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如:盘龙区团结小流域的实施带动交通部门投资400万元,修建进村道路4000米,农业、科技部门投资150万元,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普知识宣传。晋宁县大春河小流域建设仅2010年带动交通部门园区道路建设投资600多万元,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开展观光农业、土地开发整理、产业结构调整投资100余万元。 西山区高海小流域除各级部门投入资金外还带动农业、林业、新农办、滇管局等多个部门投入资金10141.5万元,促进了昆明市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进程。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 经过几年的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昆明市的水土流失现状得到初步改善,达到了一定的示范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县区基础工作和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体系不完善。 (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繁重与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突出。目前我市仅在列入中央重点水保项目的区域进行水土流失治理,而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宜良县这些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没有连续性的重点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治理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程。 (三)近年来昆明市的审批开发建设项目较多,开发建设项目为昆明经济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尤其在滇池流域内),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造成人为水土流失,产生面源污染,对已经脆弱的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监督执法任务繁重。 (四)水土保持效益监测基础科研工作薄弱,对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定性的多,定量的少,不能用科学准确的监测数据检验治理成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段时期,昆明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将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进一步明确思路,开拓创新,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节约保护水土资源开展工作。在着力抓好“长治”、“珠治”和水污染防治等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以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为契机 ,继续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与林业、农业、国土、环保等多部门协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保护与治理工作。以国家重点项目工程为龙头,积极推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治理模式,坚持严格治标、重点治本,监督执法与治理两手抓,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把综合治理、生态修复融为一体,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逐步建设以滇池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为建设生态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创建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现代新昆明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