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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报: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前行--写在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17周年之际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0-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991年6月29日,是中国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光阴荏苒,17年过去了。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的水土保持事业,在法律的引领下,正随着时光流转和时代发展,不断发生着变化,而变化最大的,则是水土保持理念的不断升华。
 
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长期以来,我国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一些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超出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引发严重的生态问题。如不加大水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现代化进程中超强度、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将很可能超出生态与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极限。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建设生态文明。其核心是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平等、共荣的关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摈弃经济增长不计资源环境成本的理念和做法。而水土保持,正承担着保护土地资源、维护良好生态与环境的职责,肩负着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任。当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在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统筹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2007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划定13条红线,明确对陡坡开发等10种情况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对3种情况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通过技术评审,有效遏制了不符合政策法规项目盲目立项建设的势头。与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严控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借助专项行动的东风,各地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明显提高,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也明显提升。17年来,全国累计有25万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大中型项目1760多个,共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200多亿元,减少水土流失量17亿吨,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
 
创新防治思路,依靠大自然力量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近几年来,各级水保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积极调整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大力推动以封育保护、禁牧轮牧、围栏休牧、舍饲养畜等为主要内容的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工作,减少人对自然的干扰和破坏,充分发挥大自然力量,促进生态自然修复,大大加快了我国水土流失防治步伐。
    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已有宁夏、北京、河北、内蒙古、陕西和青海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实施封禁、推进生态自然修复的政策或规定,实施封禁的县达到1200个以上。自2001年以来累计实施封育保护面积69万平方公里,其中38万平方公里的生态得到初步修复,生态与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的封禁保护工作也在进一步加强,在措施配置上大幅度增加了自然修复的比重,治理区生态修复步伐加快。各地在生态修复的政策建设、配套措施、经验总结、宣传和监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态修复效果进一步显现。
    宁夏盐池县年降雨量不到300毫米,通过连续几年全面实行草原禁牧和生态修复,昔日的荒漠如今变成了一片绿洲。
    如今,许多修复区走上生态、经济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实现了土地增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依靠自然的力量,实施生态修复已成为水土流失防治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这一理念和措施,也愈来愈被社会各界认同和接受,成为生态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治理水土流失与改善民生协调统一
 
    水土流失问题既是生态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据调查,水土流失地区集中分布着全国半数以上的贫困县和70%以上的贫困人口。在这些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生存环境恶劣,生产条件艰苦,有些地方甚至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都几乎丧失。因此,治理水土流失,不光是要保护生态与环境,还要着力于改善当地群众的生存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使其拥有基本的发展空间。
    几年来,水土保持工作优先把项目和资金安排到那些经济最落后、最需要帮助的地区。把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作为基本着眼点,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建设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把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与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让当地水土资源能够可持续利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进而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通过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粮食产量翻一番到两番,农民人均收入增加数百元,有的地方达2000~3000元。全国涌现了江西赣州的脐橙、四川凉山州的石榴、重庆三峡库区的中药材、甘肃定西的土豆、河北太行山区的板栗、辽宁朝阳和山西吕梁的红枣、山东沂蒙山区的干果等水土保持产业基地。全球最大的沙棘综合加工基地在鄂尔多斯建成投产,仅基地原料加工一项每年可为农民直接增收3000多万元。近五年,全国有近1000万群众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现了脱贫致富。
    实践证明,水土保持工程是促进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创新体制机制,多渠道增加水土保持投入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依靠机制创新,多渠道、大幅度增加水土保持投入,调动各方面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
    这些体制机制表现在,一是通过政府组织发动,完善政策,落实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让群众从工程建设中受益,使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工程建设。二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责、权、利明确,所有权与使用权明晰的管理体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重点工程建设,投入水土流失治理。三是加快探索和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稳定的投入渠道。
    2006年以来,陕西、山西等省推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了从煤炭、矿山等资源开发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所在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广东、重庆、河北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规定从大中型水库、电站水费和电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这些都从政策层面保证了水土保持投入的稳定增加。
    各地积极探索,多渠道增加水土流失治理投入。在户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调动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开发的积极性,民营水保发展势头喜人。山东临沂、江西赣南、四川广安、云南楚雄、山西等地,涌现了一批投资水土流失治理开发的民营企业、集团公司。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社会投资水土流失治理的资金达120多亿元。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的水土保持事业,也正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创新,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持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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