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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水土流失治理实现多赢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5-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记者 何平)1998年以来,国家在继续实施长江和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八大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的基础上,加大了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力度,先后启动实施了重点地区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京津风沙源区水土保持工程、首都水源区水土保持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区和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和云贵鄂渝四省市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等重点工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治理的标准、质量与效益明显提高,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规范,取得了明显成效。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表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以保护当地水土资源为目标,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水土流失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近五年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以水土流失严重的西部地区为重点,实施重点治理的区域覆盖了七大流域上中游的600多个县(市、区、旗),近2万条小流域。通过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北方地区人均基本农田增加1—2亩,南方增加0.2—0.3亩,治理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粮食产量翻一番到两番,农民人均收入增加数百元,有的地方达2000—3000元。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程度都达到了70%以上,减沙率达到40%以上。近五年全国建设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发挥效益后,每年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亿吨,将有效地减少进入江河湖库的泥沙,为确保大江大河防洪安全作出贡献。建成了一大批示范工程,规模效益显著。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优化配置,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发挥工程建设的规模与示范效益,有利于区域特色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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