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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专版:深圳市水保方案 纳入基建审批程序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2-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2月6日 深圳商报A8 水土保持专版
  深圳市去年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变化是,水务部门监管“重心前移”,将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改变过去事后检查追究制度。否则,施工建设单位未向水务部门申报水保方案者不许施工建设。
  去年6月12日,市规划部门向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深规2008283号),明确要求“凡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市水务部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未能提供水务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文件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桩基础报建证明书)”,为有效防止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动工的现象提供了保证。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2000年,深圳市也曾明确规定,施工建设单位未申报水土保持方案不许开工建设,但由于相当多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基建审批时,有关部门没有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行把关,相当一部分项目都是经监测发现并下发整改通知后,责任单位才补报水土保持方案,这也是造成深圳市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仍然偏低、水土保持违法动土项目屡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施工建设单位掀起主动申报水保方案的热潮,让水务部门一时间忙得不可开交。日前,记者在市水保监测总站看到,一堆堆像山一样由施工建设单位送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塞满了狭小的办公室。市水保监测总站的一位负责人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他们几乎一天要审两三家施工建设单位的水保方案报告书,审批量比上一年增加了一倍多,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到深夜。据水务部门统计,市水务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13宗,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0宗,增长率为104.6%;涉及的防治责任面积为44.3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9.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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