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9-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主席台
宁夏自治区代主席王正伟致辞
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作工作报告
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委员会秘书长、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李国英作会议总结
会 场
2007年9月7日,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银川召开。宁夏自治区代主席王正伟致辞,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作工作报告,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委员会秘书长、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李国英作会议总结。会议讨论了向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加快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建议》报告。
宁夏自治区委副书记于革胜出席会议。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委员、宁夏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副省长张伟,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副省长梁滨,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副省长刘新民,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助理崔国柱,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永吉,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柳民作会议交流发言。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副巡视员石波讲话,委员会委员、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参加会议,农业部全国农技中心处长彭世琪参加会议并讲话。来自水利部、黄委有关部门和黄河上中游七省(区)水利水保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2003年以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作为全国水利建设三大“亮点工程”之一的淤地坝工程,建设速度加快,成效显著,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年来,国家先后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了125条小流域坝系试点工程建设,目前已建成各类淤地坝2995座,其中骨干坝629座、中小型坝2366座,形成了宁夏聂家河、青海景阳沟、甘肃称钩河、内蒙西黑岱、陕西碾庄沟、山西康和沟、河南砚瓦河等一批防护体系完善、综合效益好的坝系。这些淤地坝,使3000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了控制,可蓄滞洪水4亿立方米、拦截泥沙5亿吨、淤地8万多亩,发展水浇地、保护下游农田10多万亩,促进了水土流失区域的退耕还林还草,有效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减少了入黄泥沙,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委员会八次会议以来的两年,黄河中游地区共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2.5万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470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草2600万亩,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500平方公里;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国家农发水土保持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取得了新进展,建成了一大批示范工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完成了涉及10余个行业的300多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执法督查,大幅度提高了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监测监理实施率、规费收缴率和竣工设施验收率,使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有效遏制了人为的水土流失现象。
对今后的主要任务,委员会明确提出要落实《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和《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更加突出淤地坝工程这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点,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淤地坝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实施水土保持政策补偿、资金补偿和实物补偿的新途径,加大淤地坝工程投资力度,调动各方面参与淤地坝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以黄河中游1.88万平方公里粗泥沙集中来源区作为治理重点,因地制宜地建设不同类型的综合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强淤地坝建设与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创新运行管护方式,制定新政策和新办法,进一步提高淤地坝工程建设成效。强化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执法督查,落实“三同时”制度,严厉查处造成严重人为水土流失的案件,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稳定和加强科研机构队伍,围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践,建立和完善基础理论、监测评价、技术标准和技术研究与推广四大体系,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促进水土保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和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合力,推进黄河水土保持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