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长治”工程“十一五”时期工作目标确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12-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12月9日讯 今天召开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十五”期间“长治”工程的治理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确定了“十一五”时期“长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长治”工程建设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系流域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继续着力推进八大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流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人为破坏生态活动,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质量评价,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和生态安全保障。
一是全面完成重点治理区综合治理任务。金沙江下游、嘉陵江上中游、三峡库区、乌江及赤水河上中游等6个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到“十一五”末,重点治理区治理程度要达到50%以上;大于25度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22.3%,生态环境初步进入良性循环。
二是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全面进入规范化轨道。以金沙江流域、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为重点,强化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90%以上;在长江上游区、秦岭南麓、大别山区、湘江上游4大片区实施预防保护面积1.5万平方公里;全面建立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体系,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基本得到遏止。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系统。以站点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改建(或新建)20个重点监测预警站点,在重点防治区18个县开展群策群防,初步形成以点带面的监控网络;大力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和科技含量,逐步实现预警监测数据传输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最大程度地保障上游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初步建立流域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体系。继续在10个重点支流(片区)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成监测面积160万平方公里;全面掌握流域重点支流和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动态变化,定期发布流域水土保持公告;积极开展重点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现重点工程监测项目适时、定量、标准化;逐步建立完善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和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监测评价体系,为科学评价水土保持成效和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五是强化水土保持规划、科研、示范等基础工作,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全面完成长江流域及重点支流、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规划;加强以不同类型区域水土流失规律研究和实用技术研究,加大科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加快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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