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万勇同志作湖北省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牢记殷切嘱托 坚持综合防治 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水保生态支撑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万勇
(2018年11月1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湖北素有千湖之省的美誉,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唯一超千公里的省份,是我国唯一同时坐拥三峡、南水北调两大工程的省份,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保障一江清水向东流,一库清水往北送的特殊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牢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综合治理方针,既注重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又注重水土流失综合监管,既统筹抓好生态小流域治理,又持续推进长治、丹治等重点水保工程建设,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优化顶层设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写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议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长江十大标志性战役的重要举措,高位谋划,高起点设计。省、市、县分别编制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了坡耕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科技和信息化发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专项规划,基本形成了综合规划引领、专业规划支撑、专项规划补充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二是健全法制机制,规范运行管理。长期以来,我们坚持把水土保持法治、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上下衔接、系统规范的水土保持法治运行管理体系。遵循“坚持问题导向、体现湖北特色”的原则,出台了《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善了考核机制。建立了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机制。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机制创新,实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群众参与制和项目建设公示制,引入竞争机制,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技术审查实行购买社会化服务,倒逼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三是加强项目建管,突显治理成效。按照“强化前期工作、规范建设管理、完善竣工验收、打造特色亮点”的工作思路,大力实施丹治、坡耕地、石漠化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区率先实现了农村美、百姓富、生态优的小康目标。为弥补政府投资缺口,我们探索出了一条“政策引导、资金激励、民间投入、规模化经营、开发式治理”的新路子,引进了大批民营资本。十八大以来,我们累计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89亿元,受益范围由30个县、60万人扩展到56个县、120万人,治理后人均增收2800元。  四是强化监督监测,提升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了审批指南,完善了审查细则,全面公开信息。十八大以来,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225个,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结时间比法定要求缩短一半以上。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近万次,查处违法案件900多起。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资金680多亿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亿元。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十化”目标,强化监测服务能力和成果应用,累计开展重大水土流失事件应急监测和违法案件查处监测180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对120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我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改造项目被纳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计划。 水土保持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举措,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各项工作,尤其是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和贫困山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共抓长江大保护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