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明清同志作重庆市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明清
(2018年11月11日)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肩负着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的重要职责使命。重庆是长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省市之一,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87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4.8%,年土壤侵蚀总量约9000万吨。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市委、市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陈敏尔书记强调,重庆地处长江上游,要树立“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围绕近期解决“水脏”、远期解决“水浑”目标,全力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唐良智市长多次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全市上下构建落实“党政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协作共管机制,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2013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35亿元,治理水土流失8058平方公里,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持续增强,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民生协调发展。
一、坚持保护优先,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
(一)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坚持守住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以及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植被恢复等项目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2011年以来,完成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256万亩,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4%,三峡库区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37%提高到2017年的51.8%。按照“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重大部署,我们将持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努力实现应绿尽绿、宜绿则绿,到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基本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力争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左右。
(二)科学治理三峡水库消落区。根据三峡工程现行调度方案,坝前水位在145米至175米之间变化,形成消落区,是库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重庆库区消落区面积247.5平方公里。我们制定专门治理规划,按保留保护区、生态修复区、工程治理区分类治理,2010年以来累计实施275个治理项目。加强消落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倒乱堆、乱填乱挖、乱耕乱种“八乱”违法行为,集中治理消落区农业种植、占用防洪库容等违规问题,消落区耕种面积由2008年试验性蓄水前的10万亩降至目前的2465亩。推广实施三峡库区消落区植被生态修复林业行业标准,建设库周绿带,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三)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划定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石漠化等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达2.04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敏尔书记、良智市长亲自担任市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所有领导均担任河长;探索建立“一河一警”,以“警长制”助推“河长制”。制定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加强长江岸线管理,切实把住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近3年清理违法违规占用岸线面积 2.25万平方米,整治恢复岸线面积2.18万平方米。
二、坚持综合施策,通过治理保护生态、保障民生
(一)全面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入河泥沙。抓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针对项目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统筹运用生物、农耕、工程等措施修复生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加大政府投入基础上,积极撬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大胆尝试村民自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建设模式,不断增强保水保土动力。通过持续治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2012年的3.14万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2.87万平方公里。
(二)有效实施水土保持惠民工程。把水保惠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的重要抓手,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土地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与流域水环境整治、生态旅游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推动绿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2013年以来,累计向贫困区县、深度贫困乡镇投入水土保持资金近80亿元,共实施坡耕地整治15万公顷,营造经果林13万公顷,建设清洁小流域28条,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助推9个区县、169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进一步夯实了乡村振兴的水土保持基础。
(三)强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对生产建设活动实行最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水土保持全程监管,有效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加强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及时告知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落实跟踪检查制度,深化市、区县联动机制,近年来对4000多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00余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5亿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事后核查。
三、坚持强化保障,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坚实基础
(一)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奠定法治基础。制定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明确了中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充实水土保持委员会,清单式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完善议事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统筹作用。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实绩考核,压实党政主体责任。
(二)广泛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建成忠县、万盛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奉节巴蜀渝东中学水土保持教学实践基地,每年学习参观人数超过2万人次。先后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普及水土保持知识,为水土保持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群众水土保持意识不断增强。
(三)积极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站点29个,基本实现监测工作自动化、信息化。编制完成《重庆市水土保持动态监测规划》,全面启动以区县为单元的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全市及各区县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为生态安全监测预警提供基础支撑。全面完成小流域空间单元划分,基本建立起全市水土流失空间数据库。积极引进卫星遥感、无人机先进技术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 目前,我市水土流失防治基本步入法治化轨道,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逐年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三峡库区、坡耕地集中区域、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三同时”制度还未得到全面落实;监管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等。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本次会议特别是尹力主任重要讲话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宝贵经验,坚持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以加快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为目标,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三)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划定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石漠化等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达2.04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敏尔书记、良智市长亲自担任市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所有领导均担任河长;探索建立“一河一警”,以“警长制”助推“河长制”。制定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加强长江岸线管理,切实把住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近3年清理违法违规占用岸线面积 2.25万平方米,整治恢复岸线面积2.18万平方米。
二、坚持综合施策,通过治理保护生态、保障民生
(一)全面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实施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入河泥沙。抓好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针对项目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统筹运用生物、农耕、工程等措施修复生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加大政府投入基础上,积极撬动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大胆尝试村民自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建设模式,不断增强保水保土动力。通过持续治理,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2012年的3.14万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2.87万平方公里。
(二)有效实施水土保持惠民工程。把水保惠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行动的重要抓手,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土地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与流域水环境整治、生态旅游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发挥综合效益,推动绿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2013年以来,累计向贫困区县、深度贫困乡镇投入水土保持资金近80亿元,共实施坡耕地整治15万公顷,营造经果林13万公顷,建设清洁小流域28条,有效改善了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助推9个区县、169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进一步夯实了乡村振兴的水土保持基础。
(三)强化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对生产建设活动实行最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水土保持全程监管,有效控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加强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及时告知并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不符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落实跟踪检查制度,深化市、区县联动机制,近年来对4000多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00余起,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5亿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事后核查。
三、坚持强化保障,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坚实基础
(一)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修订《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奠定法治基础。制定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明确了中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充实水土保持委员会,清单式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完善议事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统筹作用。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实绩考核,压实党政主体责任。
(二)广泛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建成忠县、万盛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奉节巴蜀渝东中学水土保持教学实践基地,每年学习参观人数超过2万人次。先后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普及水土保持知识,为水土保持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群众水土保持意识不断增强。
(三)积极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建成水土保持监测站点29个,基本实现监测工作自动化、信息化。编制完成《重庆市水土保持动态监测规划》,全面启动以区县为单元的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准确掌握全市及各区县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为生态安全监测预警提供基础支撑。全面完成小流域空间单元划分,基本建立起全市水土流失空间数据库。积极引进卫星遥感、无人机先进技术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行“图斑精细化管理”。 目前,我市水土流失防治基本步入法治化轨道,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逐年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三峡库区、坡耕地集中区域、石漠化区域水土流失依然严重;“三同时”制度还未得到全面落实;监管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等。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本次会议特别是尹力主任重要讲话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宝贵经验,坚持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以加快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为目标,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