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纪念活动

山东省临沂市积极开展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年初我市就把今年的宣传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市县水保部门高度重视。为此,3月28日,我市召开水保工作会议,会上总结了2005年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计划,确定把今年的工作重点放在宣传上,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通知》。6月2日,召开了全市水保宣传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的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并决定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对先进县区给予物质奖励。6月29—30日,由市、县水保部门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各县区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开展这次检查活动,各县区之间互相交流、相互促进、取长补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的宣传工作,全市共投入资金63万元,我们坚持常规宣传与创新相结合,在形式创新方面:由市水保办印发了关于水土保持宣传的明信片1万份,举办了“水保杯”全市水利系统第三届职工乒乓球比赛,筹办了《临沂日报》特刊及《沂蒙晚报》7.8万份;莒南县6.29在广场举办了水土保持摄影展览,通俗易懂,效果很好;郯城县在老年大学举办水土保持绘画书法大赛,大家涌跃参加;临沭县举办了水土保持网络知识竞赛;蒙阴县水保局与科协联合编印4幅水保宣传画10000份,在全县386个行政村中设立的科普宣传街上张贴,常年固定宣传;沂南县利用手机短信发布宣传水保信息两条,遍布全县9万余部手机。常规宣传有:新设固定标语牌30块,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10 次,人大视察、座谈会 11次,发表报刊文章35篇,设立宣传站37个,宣传标语1579幅,发放宣传材料7.85万份。
  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广泛地宣传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有关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的国策意识和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这将为我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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