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纪念活动

山西省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28日,山西省人大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省人大副主任姚新章、省政府省长助理刘俊谦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农工委主任阎逸民主持座谈会,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水利厅水保局局长李文银就山西省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情况作了汇报。省委政策研究室、晋城市水利局、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山西管理处等单位在会上发言。
  姚新章在讲话中指出,15年来,我省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也涌现出一大批典型。但是,我省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水土保持是一个战略工程,今后更要加大治理和保护力度。他要求,一是要切实解决讲起来重要、实际工作中忽视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政府要研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二是要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这个机遇,以落实“十一五”规划为契机,认真总结15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教训,调整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三是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关键是要解决过程性监督,监督开发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规定,有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是不是实现了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抓住对社会有震动、有影响的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使全社会树立依法防治的观念。
  刘俊谦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刻认识水土保持在实现山西崛起中的重要性,要认真实施汾河上游等9个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突出抓好淤地坝工程及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和连片贫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搞好预防保护。
  潘军峰表示,水土流失是我省人民群众的心腹之患,也是堪称21世纪的头号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拓创新,长远谋划,扎实工作,为建设一个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社会进步、山川秀美的和谐山西作出积极的贡献。
省人大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煤炭工业局、省公路局、省建材办、省冶金办、省化工办、省引黄局、省电力公司、省国际电力集团、太原市水务局,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广播电台、人民代表报社等单位参加会议。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