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加强在建浦南高速公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浦南高速公路是我市北上重要通道,建设里程240KM,总投资98亿元,是福建省在一个设区市境内建设最长一条高速公路。为了切实加强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南平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责任到位、监督到位,确保浦南高速公路建成“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旅游生态路。
一要强化环保水保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要本着对国家重点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方位控制。
二要强化环保水保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施工单位要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教育,明确保护责任,落实奖惩措施,促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2、严格施工管理。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施工沿线红线外地表植被、土地和沿线生态环境;要合理选择弃土场,按照规范弃土弃渣;要进一步优化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取、弃土量;要做好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的防护工作,保护自然景观,减少水土流失;要合理安排工期,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要对桥梁水中桩施工进行严格管理,桩基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除围堰,确保防洪安全;严禁施工机械漏油进入水体,严禁化学品进入水体;要切实做好沿途水利工程设施的防护工作,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3、制定应急措施。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认真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预防地质灾害发生。要重点落实高填深挖的路基、边坡、隧道、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和桥梁在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三要强化环保水保责任落实。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地方海事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浦南高速公路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要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工地进行检查,以示范工程的标准从严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环保水保指标达到规范要求。浦南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区域内的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四要强化环保水保监督管理。市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地方海事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市高速办、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环保水保工作做得好的施工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福建省南平市水利局 郑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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