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副省长陆武成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9-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9月13日)
主任委员、各位副主任委员,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就甘肃省黄河流域1999年以来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向大会作简要汇报。
一、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基本情况
甘肃是一个严重干旱少雨和缺水的省份,全省年平均降雨量不到300毫米,人均水资源量仅有1150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水平的二分之一)。我省还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8.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0.7%,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25%,省内黄河流域总面积为14.8万平方公里,有水土流失面积11.1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的任务十分艰巨。
1999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有关加强生态和水利建设的战略部署及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结合实际,真抓实干,使我省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成为历史上最好的建设时期之一。六年来,我省黄河流域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7万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668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945万亩,人工种草459万亩,实施封禁治理133万亩,建成骨干坝93座,兴建各类小型拦蓄工程2.7万多座(处)。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梯田建设,加快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多年来,我省坚持把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为切实搞好这一工作,省上专门制定了梯田化建设的十年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省黄河流域旱作农业区的54个县(区)基本实现梯田化的奋斗目标。在梯田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提高质量,稳定速度,加强管理,突出效益”的原则和“四统一、四集中”(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时间、集中连片)的工作方法,大力推广优化梯田建设新技术,进一步加大机修力度,稳中求优地推进了梯田建设。按照梯田化建设十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发动群众,多方筹资,精心组织,实现了梯田建设整村、整乡推进。通过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调动,层层发动,形成了梯田建设的合力。各地积极采取国家补、地方筹、群众拿、银行贷等办法,将梯田建设与国列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整合使用,使梯田建设走出了资金不足的困境,保证了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狠抓淤地坝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近几年,我省根据黄土高原地区沟壑纵横、梁峁起伏的地貌特点,充分利用沟道水土资源相对富集的优势,大力倡导和发展坝地生态农业,开展以骨干坝为重点的淤地坝建设,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改善山区交通条件,为农村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提供宝贵的水资源,为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03年,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作为水利部“三个亮点”工程之一启动实施以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我省已有16条小流域坝系正式批复立项。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我省制定了《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了《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目标,强化了措施,加强了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治理成效。我们在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上,全面推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和工程建后产权确认制等五项基本制度,强化各环节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在工程建设中,明确市、县水利水保部门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并承担全部风险。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引入水土保持专业队治理,实行水土保持用工承诺制,提高了工程建设成效。
四是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积极探索自然修复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先后在黄河流域的安定等6县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采取封育保护、人工补植、退耕还林(草)、围栏建设、发展舍饲养畜和农村能源等措施,逐步转变了传统的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实现恢复自然植被,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在项目区设立封禁标志碑和宣传标语牌,印发宣传材料,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目前,项目区内基本杜绝了毁林开荒、挖药采樵等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五是严格监督执法,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的法制化水平。通过广泛宣传和依法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维护了法律尊严,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和实施,落实了开发建设项目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据统计,六年来,我省黄河流域共编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50多项。根据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各有关方面狠抓水土保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的落实,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达1万平方公里。同时,切实加大“两费”的收缴力度,共征收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2177万元,防治费122万元,返还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我省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治理任务依然繁重。我省黄河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万平方公里,只占到水土流失总面积11.1万平方公里的48.5%。二是水土保持工程的投入标准较低,制约着防治规模和工程质量的提高,影响了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项目覆盖面有限,我省黄河流域的部分支流和内陆河流域尚未列入国家治理计划。四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刚刚起步,监测网络建设及监测工作的开展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困难和问题,在水利部、黄委会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将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将按照水利部和黄委会的总体工作思路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逐步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更加有力地支撑和保障。
一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梯田建设和综合开发。在梯田建设中,我省要继续坚持“提高质量,稳定速度,加强管理,突出效益”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持之以恒,确保梯田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加大机修力度,严把梯田质量关,建设优质高效的基本农田,努力做到“三有”(有规划图、有施工图、有竣工图)、“五定”(定位、定片、定点、定块、定量)、“一落实”(施工机具及劳力落实)。在梯田综合开发中,把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开发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使梯田建设同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扶贫开发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并通过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推进梯田的集约化经营,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继续抓好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我省将继续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坝系建设为主体,以减少入黄泥沙、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群众收入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发展。在坝址的选择上,以工程量小,淹没损失少,淤地面积大,灌溉效益好,受益群众多为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使淤地坝工程成为真正的“亮点工程”和“民心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加强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力争建设一批优质工程。高度重视淤地坝的防汛工作,落实防汛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建管体制、运行机制和产权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与办法,努力构建建管长效机制。
三是继续开展大示范区建设。我们要在不断总结和探索小流域治理中的成功经验、治理模式和综合开发路子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小流域治理的内涵,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一批高效能的精品生态小流域。集中推广我省天水耤河水土保持示范区依靠政府,统一协调,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国土、环保、农业、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实施的项目相结合的经验,坚持水土保持统一规划,集中资金,整合小流域建设项目,连片高效开发,建设一批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和效益好、建管机制健全的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是继续抓好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封山育林等保护性措施,增强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是搞好水土流失防治的有效措施。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我们要坚持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大面积的封育保护相结合,采取封育保护、人工补植、围栏建设、发展舍饲养畜和建设农村能源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做到以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继续坚持依法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以落实“三同时”制度为重点,严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开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之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省的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省情,着眼长远,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使我省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谢谢大家!